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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雪峰街道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3-29   来源: 雪峰街道   信息类型: 2024年预算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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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雪峰街道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雪峰街道职能简介

1.主要职能。

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推进街道社区(村)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动。加强对街道人大工作机构、人武部、群团组织等的领导。

2.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涉农街道要加强农业农村工作。

3.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民生保障政策,加强社区(村)服务配套设施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社区(村)综合服务功能。

4.优化营商环境。优化投资、经营环境,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发展;联系和服务驻辖区单位、企业及市场主体,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实施综合治理。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等综合性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环境综合治理,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绿化美化、市政公共设施维护管理等工作。

6.动员社会参与。动员指导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资源为街道社区(村)发展服务。

7.领导基层自治。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规则、程序、办法;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业主监督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

8.维护安全稳定。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纠纷。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雪峰街道2024年重点工作

1.持续有力推项目,不断增添发展动能。

抓好项目征拆。统筹力量,强力推进黑曾路、雪峰初级中学、黑石坡体育公园等市、区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抓好项目固投。全力以赴抓好项目投资工作,谋划一批好项目大项目落地雪峰,对辖区企业加大摸排力度,建立资源共享机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抓好涉农项目。抓好第一批有效衔接项目对接和启动准备工作,加强第二批有效衔接项目对接申报,持续跟进泡石沟河堤建设1000万国债项目。

2.稳步提升强产业,不断夯实经济基础。

抓牢经济指标。全年计划完成社消零、规上工业产值等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提升至10%,培育新入库企业4家。加强招商引资,跟进骏逸假日酒店等重点项目落户雪峰。抓好农业产业。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大对规模养殖场扶持力度,积极推进羊肚菌、红梨等产业项目实施,加强樱桃园、竹品种园管护力度。加大产业帮扶。加大产业、就业、消费等扶持力度,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施村级项目,鼓励脱贫群众发展猪、鸡、牛等短产业。

3.优化空间强治理,不断提升精细水平。

打造宜居生活环境。实施好“泡石口袋公园”等一批城市更新项目,不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努力争创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强力推进九华社区、泡石社区燃气管道改造项目,加强对接芸香社区、樵歌社区老旧燃气管道改造项目,保障居民生活便利。强化基层治理。大力实施城市精细化治理“十大行动”,持续提升春馨苑小区“党建+信托制物业”管理模式效果,将相关经验进行推广。

4. 全面推进促振兴,不断加快城乡融合。

抓好动态监测。常态化开展返贫动态监测排查工作,具实纳入监测帮扶,细化帮扶措施,不发生漏测失帮和体外循环现象。加强饮水保障。实施农村供水水质专项提升行动,持续跟进九华社区、雪峰小学片区城市供水系统改造提升,缓解金山村季节性缺水问题。加强环境整治。巩固“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成果,持续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争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壮大集体经济。持续做好对外投资60万元保底分红,大力发展村集体产业,力争村集体经济收入达10万元以上。

5.系统治理护生态,不断践行“两山”理念。

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采石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抓好秸秆禁烧、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禁止沿街烤火等工作。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大泡石沟河污水管网整治项目申报力度,做好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入河排污口日常巡查等工作。打好“土壤保卫战”。深化种植户和养殖户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抓好秸秆还田、化肥农药减量等工作。

6.坚定不移防风险,不断筑牢安全底线。

完善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15条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四个一”机制。加强宣传教育。扎实开展教育培训、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升安全从业人员能力水平,提升辖区群众安全意识。加强投入保障。加大人员、物资、资金等投入保障力度,严格森林防灭火卡口设置管理,加大居民自建房微型消防站建设力度,充实防火防汛应急物资库。加快隐患整治。结合不同时间节点,开展森林防灭火、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等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加快实施尖石嘴、党家梁等地灾点治理,积极争取响岩子、大坡里地灾点治理纳入万亿国债项目,保障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持续稳定惠民生,不断增进群众福祉。

加强社会救助服务。持续开展城镇特殊困难人口精准帮扶,精准低保边缘家庭识别认定,逐步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深化重点群体关爱。统筹做好“一老一小”服务保障,争取四川省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项目,加强独居老人、留守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关心关爱力度,全力推进芸香社区创建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夯实卫健食安基础。持续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扩大艾滋病筛查范围和总量,争取四川省老年心理关爱点项目落地雪峰。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守护辖区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底线。

8.重点聚焦兜底线,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坚持稳就业服务民生。用好用活生态护林员、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促进脱贫群众和低收入人口稳定增收。加强保障城镇新增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和稳定脱贫户人员就业。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严格将城镇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用好劳务专业合作社和零散工集散服务中心,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每月召开一次线下就业招聘会。坚持重民意化解矛盾。不断提升劳动维权、12345信访回复满意率。力争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打造为全省“星级便民服务中心”,争创雪峰寺社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为“国家级金牌调解组织”、雪峰街道劳务专业合作社为“广元市星级劳务专业合作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雪峰街道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设置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党政综合与社区建设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发展保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设置3个一类事业单位,分别是:党群服务中心、社区事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雪峰街道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雪峰街道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249.13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128.81万元增加120.32万元,主要原因是村(社区)办公经费上调及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雪峰街道2024年收入预算1249.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9.1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雪峰街道2024年支出预算124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4.38万元,占93.22%;项目支出84.76万元,占6.7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雪峰街道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249.13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128.81增加120.32万元,主要原因是村(社区)办公经费上调及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9.1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3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0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81.77万元、农林水支出383.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3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雪峰街道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49.1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20.32万元,主要原因是村(社区)办公经费上调及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38万元,占18.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7万元,占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68万元,占6.14%、卫生健康支出24.04万元,占1.92%、城乡社区支出481.77万元,占38.57%、农林水支出383.21万元,占30.68%、住房保障支出56.34万元,占4.5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人大事务(01)代表工作(08)2024年预算数为2.9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家站运行及代表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事业运行(50)2024年预算数为217.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20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1)专项业务(05)2024年预算数为6.18万元,主要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活动发生的费用。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0.7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传媒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4年预算数为75.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1.4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4年预算数为24.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行政运行(01)2024年预算数为401.7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2024年预算数为79.9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农林水(213)林业和草原(02)林业草原防震减灾(34)2024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

11.农林水(213)农村综合改革(07)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05)2024年预算数为380.21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及村级运转奖补资金。

12.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4年预算数为56.3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雪峰街道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49.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9.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224.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村(社区)公共运行经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雪峰街道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雪峰街道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雪峰街道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雪峰街道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24.61万元,比2023年预算164.34万元增加60.27万元,增长36.67%。主要原因是村(社区)公共运行经费上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雪峰街道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雪峰街道共有车辆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雪峰街道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0个,涉及预算1249.1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939.77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224.6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7个,涉及预算84.76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社会考试服务收入、校企合作收入、课时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事业运行(50)支出主要指:事业单位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20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1)专项业务(05)支出指: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开展专项业务活动发生的费用。

(五)一般公共服务(201)人大事务(01)代表工作(08)指:人大代表家站运行及代表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指:文化体育传媒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指: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行政运行(01)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二)农林水(213)林业和草原(02)林业草原防震减灾(34)指:森林草原防灭火。

(十三)农林水(213)农村综合改革(07)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05)指: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及村级运转奖补资金。

(十四)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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