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利州区统计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统计政策规定,制定全区统计规划以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乡镇(街道)、区级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以及涉外统计调查机构和项目,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乡镇(街道)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的区域和重要的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服务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基本统计资料。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区投入产出调查。
5.建立健全全区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乡镇(街道)、区级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协助管理乡镇(街道)专职统计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区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
8.组织制定乡镇(街道)、区级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区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全区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建设。
9.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审批事项。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利州区统计局2024年重点工作
1.坚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始终牢记统计机关的政治属性,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统计部门“晴雨表”“参谋部”“信息窗”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
4.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常态化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坚持把专项治理行动作为全区统计工作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用好数据质量核查、执法检查等方式,锚定有效遏制统计造假问题,有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利州区统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利州区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利州区统计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902.28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45.35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一)收入预算情况
利州区统计局2024年收入预算902.2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5.28万元,占3.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7万元,占96.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利州区统计局2024年支出预算90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6.6万元,占53.9%;项目支出415.68万元,占46.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利州区统计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902.2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45.35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2.2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9.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7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利州区统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6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310.07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4.33万元,占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12万元,占6%;卫生健康支出15.76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36.79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85.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参公人员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29.52万元,主要用于:协统员工资保险、统计专网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21.16万元,主要用于:统计执法、调查、分析、核算、信息化名录库建设、住户调查等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024年预算数为193万元,主要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2024年预算数为36.72万元,主要用于:粮食监测、畜禽监测、乡村振兴战略统计监测、劳动力调查、人口变动等调查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98.4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9.0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7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工伤、失业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5.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36.7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利州区统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0.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人才引进补助、独子费、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55.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利州区统计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利州区统计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利州区统计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利州区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5.7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97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利州区统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利州区统计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或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拟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车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或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利州区统计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380.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 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380.4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单位保障统计专网运行及协统人员补助等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指机关单位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工伤、失业保险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
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