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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公务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4-03-28   来源: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信息类型: 2024年预算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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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公务服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利州区公务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负责接待来区视察、指导工作的中央、省、市副厅级及以上领导和市四大班子机关副县级以上领导;负责来我区考察学习的县处级以上代表团的接待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广元市利州区公务服务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规范优质做好公务服务工作。一是严格来宾信息第一时间报送,明确报送程序,杜绝迟报、漏报、误报、瞒报;二是加快接待人才、点位、资源、客源历史“四库”建设,建好接待专职、兼职“两支队伍”;三是加快构建“大接待”机制,加强与承办部门(单位)协作配合,与承办乡镇(街道)对接联动,注重互通信息、互相补位,形成重大公务活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公务服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区级部门(单位)密切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全区公务服务系统业务培训,指导各乡镇(街道)、区级部门(单位)公务服务工作;四是加强宣传展示,发挥公务接待“第一窗口”作用,在食、住、行等方面巧妙宣传推介利州历史文化和特色资源,推动接待工作出效益、出生产力;五是严格执行公务服务工作有关规定,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周到、细致、安全、顺畅”要求,继续发挥好公务接待服务利州高质量发展的独特优势。六是会同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各乡镇(街道)、区级部门(单位)公务服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利州区公务服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利州区公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利州区公务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11.22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0.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公务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211.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1.2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公务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211.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94万元,占48%;项目支出110.28万元,占5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公务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11.22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0.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1.2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9.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公务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1.2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6.6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22万元,占100%;行政运行支出23.3万元,占1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10.28万元,占52%;事业运行56.03万元,占2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36万元,占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3万元,占2%;住房公积金支出7.77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110.2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56.0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3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2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2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7.7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公务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0.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9.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1.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公务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精简开支。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精简开支。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考斯特车3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公务活动的车辆保障。(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公务服务中心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公务服务中心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广元市利州区公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7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29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广元市利州区公务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广元市利州区公务服务中心共有车辆4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4辆。广元市利州区公务服务中心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广元市利州区公务服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110.2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7.8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92.4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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