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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3-28   来源: 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   信息类型: 2024年预算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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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单位职能简介:

1、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省、市有关建设用地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

2.组织实施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及拆迁安置工作。

3.组织实施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及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4.指导和组织协调全市跨行政区域重点项目的土地征收及拆迁工作。

5.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征地拆迁事项。

(二)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市征拆中心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七次全会、区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持续弘扬“四下基层”工作法,以严明纪律严实作风,依法依规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全力做好建设用地保障工作。

1.协助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对新规划项目,充分发挥“前哨”作用,提前谋划,细致摸排,做好前期调查,资金测算,风险评估等准备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部署提供依据,为项目顺利落地打下基础。

2.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对正在实施的项目,形成项目整体和阶段工作任务清单,做到顺排工序,倒排工期,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加强资金统筹保障,全力推动中煤广元煤电一体化,G5京昆高速、黑曾公路、莲花配套道路、凤凰山棚户区等项目征拆工作,保障建设用地需要。

3.加快推动项目扫尾。对即将扫尾清零的项目,要主动研判,摸清情况,积极对接相关部门,统一思想,采取一项目一方案,一问题一策略的方式,以不松口,不泄气的干劲,尽快完成人民银行东侧棚户区、91亩经营性用地的征拆扫尾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单位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169.68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1.08万元,主要原因是征拆项目资金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1169.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4.86万元,占90.1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14.82万元,占9.82%。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116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4.86万元,占90.18%;项目支出114.82万元,占9.8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169.6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1.08万元,主要原因是征拆项目资金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4.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14.8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4.8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7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69.6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11.08万元,主要原因是征拆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97万元,占10.8%;卫生健康支出36.16万元,占3.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22万元,占77.9%;住房保障支出82.73万元,占7.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3.9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6.1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82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奖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82.7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54.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64.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90.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0.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14.8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0.3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7.52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114.82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14.82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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