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职能简介
传播国际红十字运动知识和国际人道法,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开展人道领域的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和卫生救护、防病常识的宣传普及,组织社会捐助,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推动无偿献血和非血缘关系造血干细胞移植工作。组织对公民特别是青少年进行人道主义和社会精神文明教育活动。参与艾滋病防治、吸毒危害等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参与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医疗服务和扶贫工作。负责海峡两岸的查人转信及有关人员的遣返和见证事务。与境内外红十字会和组织进行友好往来,开展人道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争取援助。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四川省红十字会的部署,参加国际和国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二)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高质量推动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加强与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以及各类民间团体的沟通联系,深入开展应急救护培训“五进”活动,不断提高公众应急救护技能的普及率,全面完成市红十字会下达的培训任务。积极参加市红十字会组织的应急救护培训技能大赛和寻找最美救护员活动。
二是积极推动“三献”工作发展。加强“三献”工作社会宣传动员,普及“三献”科学知识,传播红十字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赢得全社会更广泛的认同、参与和支持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三献”捐献者及其困难家庭的人道关怀,广泛凝聚社会力量,推动红十字“三献”事业可持续发展。
三是不断提高人道救助力度和水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增强人道资源动员能力,加大人道救助、工作力度,继续做好人道品牌项目。大力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全年慰问困难群众不少于600户;持续做好“小天使”和“天使阳光”基金申报审核工作。
四是创新推进基层组织建设。2024年,持续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分行业、分领域多点开花,不断拓展区红十字会基层服务力量。年内实现新增红十字会基层组织不少于5个,红十字志愿队伍不少于2支。做好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金字招牌文章,争取全市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现场会在南河街道体育场社区召开。
五是积极开展筹资工作。搭建好捐赠通道和平台,做好捐赠人联系服务和捐赠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与全省公益大赛,精心包装项目,争取进入决赛。
六是大力提升备灾救灾能力。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救灾物资筹集,强化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属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2024年收支总预算108.38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5万元,同口径增长1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专业业务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2024年收入预算108.3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8.3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2024年支出预算10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38万元,占79.7%;项目支出22万元,占20.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8.3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6.5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长16.5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8.3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8.3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6.5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01万元,占91%;卫生健康支出2.84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6.53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4年预算数为8.71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红十字事业(16)事业运行(50)2024年预算数为68.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红十字事业(16)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2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开展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0.2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工伤和失业保险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4年预算数为2.8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4年预算数为6.5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6.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7.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2024年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无增减,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4年本单位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2024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9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13万元,上升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福利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未安排政府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底,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共有车辆0辆。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4年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红十字事业(16)事业运行(50):指红十字事业中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红十字事业(16)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99):指红十字事业中反映除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以外其他用于红十字事业方面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2)事业单位医疗(02):指卫生健康支出中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住房保障支出中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局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红十字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