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水利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水务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有关水利方面的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统一监督管理全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区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拟订全区和跨乡镇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水量调度预案;组织有关全区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及防洪、抗旱、排涝、节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方面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和水源地保护规划;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和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监测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水域水质通报和全区水资源公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指导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4.负责全区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仲裁重大水事纠纷;负责村镇供水和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水务工程管理,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基本建设;组织建设和管理重要水利工程;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行业工程建设的监督。
5.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全区堤防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区河道、水库、湖泊、河口滩涂的管理以及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
6.组织、协调全区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区乡镇集中供水、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已建成农村水利工程的除险加固工作;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指导农村小水电实施和技术监督。
7.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区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工作;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8.承担广元市利州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排涝、抗旱工作;负责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编制全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指导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
9.指导全区有关水利项目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指导全区重大水利项目对外合作工作;承担水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指导全区水利行业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
10.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指导水利设施综合利用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及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指导河湖水系连通等工作职责。
11.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2024年重点工作
1.深入谋划水利项目,切实补齐工程短板。进一步丰富水利内涵拓展外延,持续加大项目推进和资金争取力度。一是继续加大重大项目、农村饮水、移民后扶及防汛抗旱等项目资金争取力度,补强水利发展基础;二是加强乡村水务示范县、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和水土保持先进县区项目和资金争取,确保各项创建顺利推进;三是继续加强与省市对接,认真筹备、谋划和包装,积极争取2024年河堤建设、水环境治理、水土保持和农村供水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着力重点项目,全力以赴抓好工程建设。一是加快雷家河水库建设,完成下闸蓄水验收,同步加快渠系建设;二是落实落细措施加快推进渔洞河水库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工程完成一定实物量;三是继续加快推进乡村水务示范县智慧水务一体化项目、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及维修养护项目建设,进一步巩固农村饮水安全水平;四是做好移民安置及后扶工作,做好渔洞河移民安置,积极谋划和推进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改善移民生活环境,维护各库区稳定发展。
3.切实履职尽责,全面有序推进日常工作。一是继续全面推进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建设;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监督管理;二是继续保持严的态势抓好水行政执法和监管,提升服务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四是持续深化河湖长制,不断提升河湖治理现代化水平,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热点问题,维护江河湖库健康,持续保持“一江清水出广元”。
4.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增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持续抓好干部队伍廉政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班子队伍依法廉洁行政,保持好水利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提升全局干部职工“不服输、敢争先、走在前”精气神,为大力实施“五个一”利州现代化建设实践方案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属一级预算单位,现设机关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广元市利州区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其他事业单位4个,即广元市利州区水土保持监督站、广元市利州区水旱灾害防治中心、广元市利州区水务流域管理站、广元市利州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服务中心。2020年8月28日区编委第2次全体会议审定将广元市利州区湖泊保护与发展中心交由区水利局代管。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5535.05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271.7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2024年收入预算5535.0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61.38万元,占8.3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73.67万元,占91.66%。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2024年支出预算5535.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0.24万元,占16.26%;项目支出4634.82万元,占83.7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5535.05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271.7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73.67万元、上年结转461.3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8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13.38万元、农林水支出5047.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3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73.6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4126.5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以及增加2024年中央提前通知专项转移支付项目409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11万元,占1.68%;卫生健康支出26.88万元,占0.53%;农林水支出4899.35万元(含2024年中央提前通知专项转移支付项目4090万元),占96.56%、住房保障支出62.34万元,占1.2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3.2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工伤失业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6.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84.77,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奖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6.6万元,主要用于:河长制工作、湖区安全监管及资源保护工作。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机关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341.1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奖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13条河流划定方案工作的项目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为2090万元,主要用于:2024年中央提前通知专项转移支付广元市利州区清江河红星防洪治理工程。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24年预算数为13.2万元,主要用于: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维修(含水库)、水土保持方案评审及预防监督等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24年预算数为13.2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公报编制、水资源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水资源管理与保护、自动水位、河道视频、自动监测站等管护费等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防汛(项)2024年预算数为2017.14万元,主要用于:防汛业务支出以及2024年中央提前通知专项转移支付西北河同心村段山洪沟治理、泡石沟山洪沟治理。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其他水利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资金争取工作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62.3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00.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01.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98.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0.2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的指示精神。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00万元(为上年结转项目),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及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8.7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14万元,下降0.14%。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的指示精神。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1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广元市利州区水利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5个,涉及预算4272.19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98.7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4173.44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单位缴纳的工伤失业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单位开展河长制工作、湖区安全监管及资源保护工作的项目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机关服务(项):指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指单位开展13条河流划定方案工作的项目支出。
(十)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 指单位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维修(含水库)、水土保持方案评审及预防监督等工作的项目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指单位开展水资源公报编制、水资源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水资源管理与保护、自动水位、河道视频、自动监测站等管护费等工作的项目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防汛(项):指单位开展防汛业务的项目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其他水利支出(项):单位开展项目资金争取工作的项目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水利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