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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3-27   来源: 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信息类型: 2024年预算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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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利州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职能简介:
我单位系区政府直属正科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市城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道路及附属设施清扫保洁、冲洗降尘,垃圾收运处置,环卫设施规划配置、建设管理、监管维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
(二)广元市利州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市委八届六次、七次全会和区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决策部署,结合主题教育工作成果,扎实推进环卫工作纵深发展,推进环卫队伍稳定发展。
1.接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深化正风肃纪,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2.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全区大局,在坚定落实“1345”发展战略,“五个一”利州现代化建设实践方案上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履职尽责,持续加强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持续提升清扫保洁质量,持续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持续规范城区直管公厕管护,提高群众满意度,为创建“一区一名城”贡献更大环卫力量。
3.持续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围绕中央、省、市、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部署,立足驻村帮扶四项职责,结合新房村实际,切实制定帮扶工作规划,持续引项目促发展,推动强村富民,持续抓好为民办事服务,确保乡村振兴工作有效开展。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现有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探索多形式的清运模式,助推农村生活垃圾持续有效治理,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4.持续严守安全环保防线。立足中心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扎实开展环卫领域环保工作,有效防范环境事件,积极探索更加科学、规范的安全管理工作方法,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确保行业内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环保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5.持续深化环卫体制机制改革。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提升环卫质效,逐步探索环卫临聘人员市场化管理模式。持续做好市区同城运行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积极向上级争取环卫运行经费补助,强化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环卫精细化管理,提高环卫各项工作质量,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最干净城市等工作奠定基础。
6.接续抓实经济领域工作。围绕全力以赴抓项目扩投资、抓产业促发展的目标,奋力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落实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等工作,2024年计划实施大件垃圾处置厂新建、市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等专项债4个项目,计划总投资3.76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3000万元。积极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的衔接,争取更多资金用于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抓好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缴工作,按照《广元市利州区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区税务局征收操作办法》严格落实我中心的垃圾处理费核定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利州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利州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利州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13975.46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149.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13975.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32.55万元,占11.6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2342.91万元,占88.32%。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13975.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5.68万元,占10.99%;项目支出12439.78万元,占89.0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3975.46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149.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32.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2342.9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5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676.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2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32.5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131.7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41万元,占8.97%;卫生健康支出46.53万元,占2.85%;城乡社区支出1333.34万元,占81.67%;住房保障支出106.27万元,占6.5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41.6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7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6.5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4年预算数为1333.34万元,主要用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06.2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35.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02.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独子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32.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2342.9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广元市利州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广元市利州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广元市利州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共有车辆236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23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或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广元市利州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6个,涉及预算12572.6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 0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32.8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4个,涉及预算12439.78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广元市利州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广元市利州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3.广元市利州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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