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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党校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3-26   来源: 区委党校   信息类型: 2024年预算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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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党校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党校职能简介

负责全区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培训,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录(聘)用干部的岗前培训、晋升职务、干部任职培训、干部转岗培训、干部专项业务培训、干部知识更新培训、干部学历培训、转业军官过渡培训;负责党员理论研究、决策咨询等。

(二)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党校2024年重点工作

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行动指南,聚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践行“为党育才、为党献策”初心使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组织实施“名师工程”,统筹加大师资及行政人员培训力度,提升全体教职工素质和教学能力;着力加强干部培训,实施精准化办学,完成好本年度下达给党校的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调研,开展好“好教材、好课程、好案例、好课题、好文章”“五好”创新工程;聚焦利州区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科研调研,撰写高质量咨政报告,为利州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开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市、区重大会议精神为主要内容的政策宣讲;抓好党校分类办学工作,按照“市区统筹、一体办学”模式和“五项统筹机制”、“六个一体机制”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党校整体办学质量;坚持从严治校,党建引领,不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党校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党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党校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60.08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3.30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度使用了上年结转经费20万元,而2024年度无上年结转,全部为当年预算经费;二是与2023年相比,人员减少了2人,人员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党校2024年收入预算260.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0.0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党校2024年支出预算26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08万元,占58.86%;项目支出107万元,占41.1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党校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60.0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3.30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度使用了上年结转经费20万元,而2024年度无上年结转,全部为当年预算经费;二是与2023年相比,人员减少了2人,人员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0.08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28.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党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0.0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23.3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2023年相比,人员减少了2人,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228.35万元,占87.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8万元,占5.95%;卫生健康支出4.87万元,占1.87%;住房保障支出11.39万元,占4.3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228.35万元,主要用于:党校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包括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五好创新”工程、调研经费及党校分类办学等费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5.1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3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支出和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8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1.3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党校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3.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5.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人才引进补助、奖励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7.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党校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1.1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党校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党校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党校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4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96万元,下降18.5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人员减少了2人,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党校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党校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党校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107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07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党校、行政学校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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