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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3-27   来源: 区供销联社   信息类型: 2024年预算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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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利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研究制定全区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

3)承担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废旧物资、农副产品的经营管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4)协调同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研究扶持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政策性建议。参与组织、储备、调运有关救灾物资的工作。

5)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6)构建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现代流通体系。

7)做好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工作,指导全区供销社系统组织建设。

8)履行本级社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优化社有资本布局,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9)发挥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作用,参与、协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交流与对外合作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广元市利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重点工作

1.全面完成市社和区委、区政府下达的2024年各项目标任务。

2.持续推进大石供销社农产品仓库建设,配套建成农产品冷链保鲜仓储设施,年内实现完工交付并投入运营。推进荣山、三堆两个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积极争取省社直属企业老邻居连锁超市投资利州,省、市、区三级合作建设供销城乡经营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利州区县域供销为农服务综合平台。

3.以建设数字供销为抓手,在社有资产监管、基层社运行、社有企业管理等系统治理方面和代理记账、产销对接、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积极探索建设数字化运营平台,实现全系统精细化管理和智能化运营;

4.统筹各方资源,推动全区农产品等采购平台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利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利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广元市利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412.63万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436.34万元减少23.71万元,主要原因是无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收入预算412.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2.6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支出预算412.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79万元,占54.48%;项目支出187.84万元,占45.5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12.63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36.34万元减少23.71万元,主要原因是无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2.6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3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67.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6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2.6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436.34万元减少23.71万元,主要原因是无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8万元,占4.82%;卫生健康支出6.22万元,占1.51%;节能环保支出4.32万元,占1.0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67.59万元,占89.08%;住房保障支出14.62万元,占3.5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87.0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础绩效奖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15万元,主要用于:拨付2024年第二办公区房租。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5.52万元,主要用于:拨付2024年代理记账服务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9.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0.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6.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2024年预算数为4.32万元,主要用于:废弃农膜回收差价补助及废弃农药瓶回收差价补助。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14.6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4.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6.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7.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待实际发生时做相应调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广元市利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无下属机关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广元市利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未安排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广元市利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广元市利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187.8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84.84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第二办公区房屋租金。

(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反映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其他商业服务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其他社会保障业就业方面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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