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川办发〔2020〕82号)有关规定和市委编办、区委编办对部分行政权力动态调整的要求,现将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调整后的部分行政权力事项公示如下。
一、依法新增“对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的监督检查”行政检查1项。
二、依法新增“对违反地名命名、更名规定及批准程序,擅自进行地名命名、更名的行政处罚”等行政处罚4项。
三、取消“对民办托养机构的监督检查”行政检查1项。
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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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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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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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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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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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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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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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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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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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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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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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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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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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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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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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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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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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地名命名、更名规定及批准程序,擅自进行地名命名、更名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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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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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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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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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未使用或者未规范使用标准地名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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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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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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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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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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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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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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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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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第三方机构对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等情况出具虚假评估报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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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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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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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办托养机构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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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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