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摸排,登记造册。结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实施,对低速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销售情况开展调查。截至目前,全区无低速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有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2家,电动车销售门市部62家。
二是围绕重点,全面整治。对市场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执行国家新标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情况开展全面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产品生产标准、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营业执照和经营范围等情况。截至目前,全局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检查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2家,电动车销售商家47家,发现问题27个,责令整改27家,下架电动自行车381台。
三是部门联动,强化监管。加强与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部门联动,开展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以辖区所为单位约谈电动车经销商,签订不售卖违法违规电动车承诺书,确保电动车产品质量安全。目前,与电动车销售企业签订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4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