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九届区委第三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3月24日至5月31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广元市利元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元产发集团”)开展了常规巡察。7月26日,区委第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不深入,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公司从6月20日起,依托“三会一课”、职工大会、总办会等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专题学习,并组织研讨发言,结合公司工作实际讲贯彻意见,做好会议记录,确保深入学习,学用结合。
(二)执行议事决策机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0月23日,组织办公室及子公司相关人员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董事会议事规则,按照“一人一票”表决,董事会成员在表决票上签字确认;董事会会议记录、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已如实记录参会人员研究、讨论或有不同意见等内容,确保执行议事决策机制做到位。
(三)执行政府部门文件打折扣的问题
整改情况:8月25日,已对石羊小学等4所学校和赤化派出所的固定资产共五宗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同时财务部8月已重新按评估价值入账,后续将严格按照政府部门文件落实并执行。资产部及财务部已对集团公司所有的国有资产进行逐一梳理排查,清理国有资产入账情况,暂未发现同类问题。今后国有资产的交易、处置、划转、投资等严格按照省、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三重一大”管理制度执行,并及时落实各级部门的指示精神,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主动作为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租车费欠款单位发催缴通知,目前租车欠款已全部开票,已收回欠款2万元;后期将严格按照汽车租赁公司租车制度执行,尤其加强收费流程执行。二是已向利息欠款单位发催收函,现已收回前三季度利息,预计于2月29日前收回第四季度利息;后续对于类似问题将主动作为,及时催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五)集团经营亏损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各子公司分析亏损原因,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制定扭亏为盈方案,并按方案开展实体经营,充分利用资质,拓展市场,提高经济收益,逐步实现扭亏为盈。二是后续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根据《广元市利州区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广利财发〔2018〕8号)、财评文件、项目进度确认相关的建设项目管理费收入。
(六)防范重大风险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招聘引进一名具有法学、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等相关专业人员,履行风控部职责,参与日常风险评估及经济合同审查等工作,逐步做实风险控制部。对于重大事项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事前研究,法律顾问提出风险建议及法律意见,为公司决策提供专业意见。二是积极对接借款单位,目前正在走合同签订的审批流程;区国资金融局等相关部门正牵头研究,催促相关单位及时还款,后续将严格按照借款合同程序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七)履职不到位,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措施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律师准备资料落实应诉工作;区纪委监委已对该事项进行核查;在近期其他项目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引以为戒,避免再次出现法律纠纷。二是梳理近三年隆兴商贸公司营收,利州青田进口商品城积极推动招商引资,引进新的合作伙伴,目前商品城一、二楼已于11月重新开业,合作经营餐饮、娱乐等项目。三是已委派各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加强对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后续积极参与能产生收益的参股企业重要事项决策、经营管理和财务监督,并及时催收相应投资收益,对经营效益不佳的公司按程序转让或者减少股份。
(八)廉政风险防范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善支付凭证需要的材料明细、验收签单及材料采购合同和相关资料;后期加强支付监督管理和审核把关,确保支付资料单据齐全;对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扣减当月工资100元;财务部加大业务接待审批单审核力度,于2023年10月25日对财务人员开展日常培训工作,提升相关业务能力;工程部已于2023年10月16日组织职员集中开展招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小组评标职责及评标纪律等培训学习,后续严格按照制度进行项目招投标和采购。二是2023年9月28日集团公司召开支委会,班子成员对该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同时修订完善集团工程项目招投标和采购制度,并已于2023年10月16日组织工程部职员集中深入学习招投标管理办法及采购制度;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扣减当月工资100元;在以后的项目总承包或分包招标过程中,严格按照现行招标法律法规组织实施。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九)“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以及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等;工作中注重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研究政策、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加强公司管理,关注集团重点经营方向,保持与时俱进。二是班子成员认真研究,深刻反思,已于2023年9月修订完善公司《全面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实施方案》,明确职能职责,不断提高创新工作思路。三是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工作推进会研究各子公司经营、发展方向,努力完成目标任务。四是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凝聚共识,实现团结一心共谋发展。五是增强化解风险能力,提高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解决重大矛盾的能力。
(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3年6月9日召开“刹四风、强作风、抓落实”专项行动会议;2023年6月30日前从上至下开展谈心谈话,即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谈、负责人对职工谈。谈话内容涵盖思想认识、工作现状、职责任务、问题差距等方面,主要问题为:员工对自身、班子成员、公司的意见;对所分管工作市场化的建议;在工作中的不足和存在的差距。二是我公司于2023年10月已制定《广元市利元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干部作风整顿方案》;对整改措施空泛不具体的问题清单,已进行整改。三是已补充班子成员出差的请假条;领导班子成员外出已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履行请假手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后续员工出差、请假,特别是离广均需严格按照请假报备制度执行。
(十一)违规报销接待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14日已退回多报销费用;已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加强公务接待程序、费用报销等审核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举一反三,从2020年开始对各子公司、各部门费用进行全面自查,已对经办人进行通报批评,扣减当月工资100元,取消年度评优资格;财务部加强业务接待审批单审核力度,于10月25日召集财务人员开展相关培训,提升相关业务能力。二是食堂已安装人脸识别系统,各公司每月以实际就餐人数结算餐费,按照每月就餐平均人数,控制食材的采购,切实做到不浪费。
(十二)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退回多报销差旅费用,同时举一反三,对各子公司、各部门从2020年以来的费用进行全面自查,未发现类似的问题;后续将继续加强费用报销审核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已请相关人员报告情况说明,并已及时更正差旅报销单;财务部已于2023年10月25日对财务人员开展日常培训工作,确保后续工作中做到认真负责。三是将相关报销单据提交区纪委监委,由区纪委监委对相关单位进行了处理;今后汽车租赁公司仅承担车辆保险费、审车费、新车两年内的保养费,不再支付燃油费、维修费等其他费用,并以对公转账的方式收取租金。四是已向区委第五巡察组报送情况说明;并对经办人进行通报批评,扣减当月工资100元,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加强费用报销审核,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五是与白朝乡财政所多次对接,经核实,白朝乡项目入账凭证的76份发票原始单据仅一份且已归档白朝乡,经与白朝乡人民政府沟通,已将复印件送至白朝乡人民政府、村委会等相应部门逐一加盖鲜章。
(十三)节俭意识树立不牢,公司管理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严格要求各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租车,尽量短租。二是办公室已加强车辆管理与统筹,根据实际用车情况,分析外出距离、外出处理事务的轻重缓急、人员多少等情况,在控制成本的基础上派车。三是公司业务用车按照职工实际用车需求对车辆进行合理调度。
(十四)以权谋私,涉嫌利益输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纪委监委正在进行立案审查,同时区审计部门正在开展财务等专项审计。二是已对相关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扣减当月工资200元;班子成员召开支委会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同时修订完善集团工程项目招投标和采购制度;工程部开展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和采购制度的相关培训,后续严格按照该制度进行项目招投标和采购。
(十五)违规处置账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梳理支付情况,完善支付资料,整改后已证账相符;财务部已开展日常培训工作,确保后续工作中做到认真负责;今后的支付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核原始单据,保证账证一致;已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后期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管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对单据进行管理,财务部将定期对所有财务凭证进行交叉检查、核对,如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二是对于自制收据收取房租的问题已立即整改,对收据进行销毁,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对房屋租金开具正规发票。
(十六)“三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3年7月制定闲置资产台账及资产盘活方案;已在西南联交所、大话利州等网站进行宣传推广;经过积极宣传已成功盘活五宗资产,面积约为5000㎡,增加年租金收益;下一步拟对三堆821生活区23亩土地进行盘活;已对相关同志进行批评教育,扣减当月工资100元。二是对于采用现金支付差旅费等费用的问题,审计过程中已整改完成;已核实资金支付情况,今后所有差旅费、打印费、接待费等支出均严格按照制度执行,通过银行支付,严禁现金坐收坐支;已对相关同志进行批评教育,扣减当月工资100元。
(十七)违规实施项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并扣减当月工资100元;工程部职工已加强学习国家、省、市、区EPC项目规范性文件,后期规范公司固定资产备案的项目可研编制,邀请专家进行评审,对实施的EPC项目均进行初步设计,同时在项目完成财评后进行建设。二是集团公司已召开支委会修订完善集团工程项目招投标和采购制度。三是对工程质量完成现场整改,已对2021年灾毁农田修复项目翻砂水泥路段进行修复;灾毁农田修复项目甲方代表已于2022年11月份接受区纪委监委调查处理并给予警告处分;已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强化与上级部门、乡镇间的信息衔接,加强项目过程监管,从选址、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责任,细化管理措施,严要求、实举措开展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已加强项目考核管理,把工程是否按图施工及质量是否达标作为重要考核依据,以考核导向提升工程质量,形成长效机制。四是不断加强后期项目建设的审批程序监管。五是已组建专业评标小组,加强管理人员对招投标管理办法的深入学习;完善集团工程项目招投标和采购制度,并于2023年10月16日组织工程部职员集中开展招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小组评标职责及评标纪律等培训学习,后续严格按照制度进行项目招投标和采购;分管领导及负责人已加强对项目质量的监管与督促;已对相关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扣减当月工资200元。六是已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执行审批流程;今后加强后期项目建设审批内容及审批程序监管。
(十八)违反招投标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立即与相关单位核实该情况,了解问题原因;已组建专业评标小组;完善集团工程项目招投标和采购制度,并组织工程部职员集中开展招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小组评标职责及评标纪律等培训学习,后续严格按照制度进行项目招投标和采购;分管领导及负责人已加强对项目质量的监管与督促;严格按照该制度以及区政府出台的招投标文件联合会审会签制度执行;严格按照国资金融局出台的国企行权清单执行。
(十九)项目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现场代表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减当月工资100元;已下达整改通知,对违规自拌的混凝土及质量不合格工程进行了拆除返工,目前已完工工程均已达到设计要求;已加强质量监管,并以正式文件通知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投标班子人员到岗履职,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对检查不合格的部位提出整改意见;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管,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分别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索赔;施工日志、监理日志记录已按相关要求整改到位。二是分管领导及负责人已加强对现有项目的排查力度,再次发现此问题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并严肃处理;提高项目业务人员的管理能力和识别能力;在后期项目推进进程中将严格按照项目规章制度执行,项目管理人员加强项目监管力度,并鼓励项目参加人员和周围群众监督工程质量,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严肃查处。
(二十)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资金管理,已对融资部、财务部两个部门进行批评教育,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二是鉴于原经办人员已离职,故对现在职人员加强管理;三是财务部已于2023年10月25日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培训,提高相关专业能力,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影响国企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共性问题方面
(二十一)班子凝聚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注重班子成员队伍建设,加强教育管理,充分发挥班子成员讲团结、做表率的带头作用;“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事前充分酝酿,征求意见,达成一致并满足条件后上会。二是已组建评标小组;完善集团工程项目招投标和采购制度,并组织工程部职员集中开展招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小组评标职责及评标纪律等培训学习,后续严格按照制度进行项目招投标和采购。
(二十二)未按规定落实选人用人要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调整党员进入党群工作部开展工作。二是对安排在重要岗位的人员定期观察分析,若该人员履职不到位,则对其做出岗位调整;将年度考核倒数的人员,不能胜任该岗位的调整到非重要岗位,并在绩效上体现出来。
(二十三)个别党员失管脱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并向区委组织部报告其组织关系遗失情况,后续将按照要求持续跟进了解,及时报告区委组织部。
四、影响国企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共性问题方面
(二十四)公司运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综合部职员、部门及子公司相关人员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决策管理行权责任清单》,后续严格按照行权责任清单执行,重大事项经支委会研究,总经理办公会审议,董事会决议或审批,再上报主管部门报备或审议。二是已对接新任命的监事会主席,将尽快履职并开展工作,涉及公司重要例会可参会,重要事项召开监事会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二十五)子公司设置过多,风险较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各子公司对经营业务再次摸排,做实做强可行项目及产业发展,积极谋划市场化项目,未开展业务的子公司尽快做实,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升集团核心竞争力。
以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39-3289700;邮政信箱:广元市利州区嘉陵街道建设路55号;邮编62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