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细做好就业帮扶工作。聚焦当前促就业工作重点难点发力,投入资金6800万元,拓展就业新空间,大力支持社会兜底保障、精准覆盖。1-11月及时足额拨付困难群众补助资金8100余万元,各类优抚资金3355万元,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1126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282万元,基本做到“应发尽发”“应救尽救”。
二是全力打通乡村振兴快车道。持续增加公共财政乡村振兴投入,按照每年不低于5%的比例上浮,2023年全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持乡村振兴32个科目预算金额达7.7亿元,同比增长5.87%;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方面比重提高至7%,积极争取上级涉农资金向我区倾斜,1-11月共争取到位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7亿元,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35亿元,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三是支持文教事业健康发展。严格执行各项教育支出政策,确保“两个只增不减”目标全面实现,持续稳妥实施“一校两园”移交后续工作,全年教育支出已实现资金调度近8亿元,统筹整合行业资金和社会资金,加大文旅融合发展投入,大力支持“天府旅游名县”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