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祥蓉废旧物资回收中心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案
发布时间:
2023-12-06 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信息类型:
行政许可/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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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单位
(被处罚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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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祥蓉废旧物资回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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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项
(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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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祥蓉废旧物资回收中心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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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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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利)应急罚(2023)大队-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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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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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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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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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无教育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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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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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实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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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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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罚款壹万元整(¥10000.00)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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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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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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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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