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文军变更烟花爆竹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案
发布时间:
2023-12-06 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信息类型:
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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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单位
(被处罚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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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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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项
(案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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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文军变更烟花爆竹经营场所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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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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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利)应急罚(2023)大队-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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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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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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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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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经营地址登记为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金龙路280号,但在现场检查中发现280号门店已关闭,实际经营场所在该路段2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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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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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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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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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罚款壹仟元整(¥1000.00)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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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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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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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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