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宣传引导,压实主体责任。注重绿色矿山建设的日常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媒体平台,并结合矿山实地核查、安全生产检查等专项行动,加大绿色矿山建设有关政策和要求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企业主动作为,扩大绿色共识,加强行业自律。截至目前,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严格建设标准,细化推进举措。督促辖区所有生产(在建)非煤矿山严格按《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方案》和《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开采和建设,加强资金保障,细化工作举措,全面落实矿山环境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主体责任。其次,鼓励矿山企业积极对标《广元市绿色矿山验收规程(试行)》规定,重点提升“矿山分区合理化、资源开发科学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矿区环境生态化、矿地关系和谐化”等5个方面,积极争创建成绿色矿山。截至目前,全区有生产(在建)非煤矿山12个,其中6个已建成市级绿色矿山。
强化跟踪督导,提高建设成效。扎实开展“矿产资源管理规范年”“矿产资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同步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结合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等制度,不断加大绿色矿山建设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实行销号管理。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开展矿山监督检查120余次,查处矿山违法行为1个,发现生态修复和绿色矿山建设有关问题19个,已完成整改1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