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社会组织发展。依法开展各项日常登记管理工作,对拟成立、变更、注销的社会组织严格登记前审批制度。开展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活动抽取10家社会组织开展重点检查。持续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工作,清退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对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52家社会组织进行立案调查,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健全双重管理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二是推动养老事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现状,创新推进养老服务模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居家养老服务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养老政策,启动运营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5家,在建养老综合体2家,新建社区老年助餐网络,辐射点位16个。投入不低于20万元的专项资金为特殊困难老人家庭进行“一户一案”适老化改造,有效解决高龄、病弱老人出行难、如厕难、洗澡难等问题。对空巢、留守、独居等特殊困难老人开展巡访工作,年平均巡访特殊困难老人2000余人次,提供关爱服务1000余次。
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对本单位事项逐条进行时限压缩、材料压减、环节精简、流程优化,并制作窗口服务指南,一次性告知事项清单、办事流程,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简化社会救助领域事项办理流程,在低保申请等方面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向申请人提供规范文本,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推进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结婚登记稳妥有序推进,扩大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试点工作,推行婚育“一件事”。今年以来,共办理“跨区域通办”业务1334对,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