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房地产市场有序平稳推进。切实加强对恶意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煽动闹事、违法销售、恶意炒作、强制交易、违规加价等涉黑涉恶行为专项检查,及时查处违规行为。对辖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专项检查50余次,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责令整改,发出整改通知书10份,均已整改到位。
二是建筑、燃气领域有序运行。全面加强建筑市场和燃气领域监管,全覆盖开展建筑市场行业垄断、恶意欠薪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共计排查建设项目92项次,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和“停工通知”5份,查出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90余处。开展城镇燃气领域安全检查,检查石油液化气充装站、CNG/LNG加气站、石油液化气供应门市部50余次,发出整改通知单13份,现均已整改到位。
三是招投标领域治理持续深化。重点开展招投标监管工作,组织相关建设单位对依法必须招标的35个标段进行自查整改,自查未发现限制排斥投标、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在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监管的方式对其中11个标段进行核查,核查发现两个标段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一个标段未按时提交书面报告,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