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主题
安全用药 健康为民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
三、宣传活动组织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药械化股、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宝轮分局及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宣传活动。具体分工如下:
(一)药械化股负责制定宣传方案、印制宣传资料、汇总上报宣传活动情况;
(二)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
(三)政策法规股负责宣传活动中的法律咨询;
(四)宝轮分局及各市场监管所结合辖区实际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多形式重点展示药品监管工作照片及成果,现场组织执业药师、药学技术人员开展合理用药咨询及科普知识宣讲等公益活动;邀请辖区药学专家深入社区,开展安全用药、家庭药箱清理等科普服务活动;开展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
四、宣传重点
围绕药品监管重点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用药的理念和知识,凝聚共筑药品安全的社会共识。
(一)宣传药监部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进展。重点宣传党中央关于药品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全区各市场监管所贯彻落实药品监管的重点举措和成效,以及在强化监管、防范风险、服务民生、增强能力等方面取得的工作进展。
(二)宣传药品监管重点工作成效。围绕《药品标准管理办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多角度、深层次开展政策解读及法规宣贯。大力宣传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等药品监管重点工作,增进公众对药品监管工作的认知和信心。
(三)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进主题教育成果转化,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用药科学知识,对公众尤其是儿童、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安全用药进行解读和科普,切实发挥药师的药学服务作用,在全社会倡导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进一步提高公众药品安全科学素养。
五、宣传活动形式
(一)按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及药品经营企业参加广元市2023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启动仪式。
(二)利用我局微信公众号和协调户外地标广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LED显示屏等平台发布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海报、短视频。
(三)组织现场宣传活动。宝轮分局及各市场监管所按照本方案,结合辖区安全综合宣传、“12.4”国家宪法日、赶场日等活动,以发放“安全用药月”宣传资料、提供现场用药咨询等形式,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乡村等活动,广泛宣传药品管理法律法规、预防艾滋病知识、禁毒知识以及常见药品的真伪识别,提升公众对安全用药的认知能力和水平,树立良好的健康理念;邀请辖区药学专家深入社区,开展安全用药、家庭药箱清理等科普服务活动。
(四)参加全国 “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在我局微信公众号及“安全用药月”现场宣传,大力推送“药葫芦娃”官方微信,组织社会公众积极参加全国第十二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告知公众竞赛答题不仅有奖回馈,参赛网友还可以在线生成自己的安全用药五维雷达图,了解自己知识的长短板,借此来提高公众参与度和精准传播安全用药知识。
(五)参加“健康四川·药你安全”互动活动。多形式宣传推送“四川药品监管”政务微信,告知公众“四川药品监管”发起的“健康四川·药你安全”有奖互动活动,该活动是以科普日历、场景漫画、知识竞答等多种形式为公众科普用药常识,引导公众主动关注药品安全,积极分享药品安全知识。
(六)收看药品安全电视专题科普宣传。引导辖区广大群众观看省电视台播放的科普电视专题节目《药品安全面对面》《药师来了》,提高公众的安全用药知识。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宝轮分局、各市场监管所、机关相关股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各所辖区实际,精心组织策划,同时鼓励和引导辖区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一同参加 “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宝轮分局、各市场监管所动员辖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LED显示屏播放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海报、短视频,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使用统一的“全国安全用药月”标志,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完善宣传形式,动员公众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