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标准
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三级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利州区户籍低保对象,每人每月补贴100元。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利州区户籍残疾人。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护理补贴,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70元护理补贴。
(三)三级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三级或四级、残疾类别为智力或精神残疾的利州区户籍残疾人,补贴标准每人每月50元。
二、补贴申请方式
(一)申请程序。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初审,初审合格后将材料报送区残联审定,区残联审定后,在乡镇(街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送民政部门审定。现行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实行跨省通办,即可以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的形式办理。
(二)申请需要提供的资料。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电话号码。残疾人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由家庭成员协助申请。
三、相关政策衔接
(一)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二)既符合两项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三)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四)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五)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四、停止发放残疾人相应补贴的情形包括:
(一)残疾人死亡的;
(二)残疾人户口迁出本区的;
(三)残疾人生活补贴中不再享受低保的;
(四)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
(五)其他不符合发放条件的。
五、补贴发放方式
两项补贴由“广元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验证后,通过银行统一发放到残疾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