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服务过程中做“加法”。畅通政企沟通机制,通过“政务服务开放日”“政务服务进园区”等活动切实帮助企业了解并参与政府采购,同时针对小微企业给予针对性的政策指导服务;大力推行承诺准入制度,简化对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供应商无需再提供纸质资料,充分调动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积极性。
二是在采购流程上“做减法”。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实行“不见面”线上开标,异地评审率达10%,力争实现不见面即可办理采购预算、项目执行、履约验收、资金拨付等业务,针对环境友好类产品走“绿色采购通道”直接采购,简化采购流程。
三是在便民利企上做“乘法”。定期梳理惠企政策推送至市场主体,通过提前沟通采购意向、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确定免评事项等方式,简化政府采购程序,缩短项目评审时间、招投标各环节时间、合同签订和履约时间。
四是在监督监管上做“除法”。着力破除政府采购隐性壁垒,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提高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切实增强政府采购惠及中小企业力度,并加强对评审中、后期监管,形成全方位影像资料,确保政府采购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