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落实田长制、林长制、河(湖)长制,抓好长江“十年禁渔”,全域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扎实推进农村“三大革命”,农村生活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6.2%,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3.81%,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
二是持续改善公共服务。强化乡村教育保障,公办教育基础设施均达到省级认定标准,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3.4%。强化乡村社会保障,农村困难老人集中供养率达100%,发放各类救助补助资金4074.57万元,惠及1.26万人。持续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205个,全域推行文明新风积分管理,创建国省文明村(社区) 12个。
三是持续改善基层治理。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开展基层党组织“起底排查、全面提质”行动,构建“村党组织+村党小组+党员中心户”组织体系,成功创建8个国省乡村治理示范村镇,顺利通过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中期评估,被确定为全省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试点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