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简易处置”。对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排查建册,梳理出一批成灾规模小、发育程度弱、治理难度低、资金花费少的隐患点,针对性探索实施“简易处置”,极大提升工作效能。今年以来,共摸排地质灾害隐患点99处,实施简易处置2处。
积极“向上争取”。把争取和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作为重要的工作来抓,抢抓政策机遇,科学谋划项目,2023年积极争取到位中央、省级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218万元,为地质灾害修复治理及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推行“行政管理+”。制定《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内部管理办法(试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预结算内审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明确内部管理部门职责及项目预结算流程、工作内容,全面提升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管理水平,不定期对辖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地灾治理工作按质按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