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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9月21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研究制定全区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
3.承担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废旧物资、农副产品的经营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储备、调运有关救灾物资的工作。
4.协调同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研究扶持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政策性建议,了解、反映农民群众和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指导全区供销社系统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挥供销社行业特点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先进乡镇和示范村建设,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指导农村金融互助、消费、生产、供销等合作社发展,帮助农民提高收入水平。
6.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工作,指导发展土地托管、电子商务、农村现代物流等新型业务,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生产,搞活农村商品流通。
7.指导全区供销社系统组织建设,发展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组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等农村基层经营服务组织,发挥联合合作优势。
8.监督社有资产,把握社有企业发展方向。履行本级社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优化社有资本布局,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9.发挥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作用,参与、协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技术交流与对外合作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广元市利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纳入广元市利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无。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650.15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2.65万元,增长45.28%,主要变动是项目拨款资金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650.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0.13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02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65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57万元,占44.39%;项目支出361.58万元,占55.61%。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50.1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2.63万元,增长45.28%,主要变动是项目拨款资金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0.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44.38万元,增长60.2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拨款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0.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65.8万元,占87.03%;节能环保支出40万元,占6.15%;农林水支出0.06万元,占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3万元,占3.19%;卫生健康支出9.44万元,占1.45%;住房保障支出14.09万元,占2.1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50.1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44.28万元,完成预算100%;
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70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业服务业(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82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9.52万元,完成预算100%。
5.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项):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9.66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9.44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14.0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8.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2.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6.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增加0.05万元,增长0%。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05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因我社“县基一体化”工作成绩得到省社、总社认可和推广,省社来我区调研和省内其他市、县供销社到我社交流学习发生的公务接待增多。
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广元市利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运行经费支出26.19万元,比2021年增加0.85万元,增长3.3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元市利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废弃农膜(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补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项目、二办公区房屋租金、代理记账服务等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广元市利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废弃农膜(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补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项目、二办公区房屋租金、代理记账服务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
广元市利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58分,绩效自评综述:我单位各项指标都较好达到了相关要求,自评结果为达标。
二办公区房屋租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项目运行良好,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通过项目实施,实现了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全区供销系统综合改革提供了资金保障,维护了供销系统的稳定发展,为农服务主责主业不断凸显。
废弃农膜(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补贴专项预算项目自评得分95.5分,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项目运行良好,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经自评,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补贴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与市委市政府坚持走生态立市,防治环境污染,坚持绿色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相契合。开展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切实解决了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露天焚烧,随意丢弃和残留土壤等问题,有效治理农业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且群众认可度、满意率90%以上。
代理记账服务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5分,绩效自评综述: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项目运行良好,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通过项目实施大大提升了村级财务管理水平,强化了管理监督力量,保障了各项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群众满意度增高。
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配套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分,绩效自评综述: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该项目目标明确,管理到位,资金使用规范,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高效、有序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项):指反映用于非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员、第一书记慰问。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指政府在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处理等方面的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3年省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范本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本部门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属于1个独立的核算机构。按照“三定方案”内设1室5股,分别为办公室、财务股、经济发展股、社务企业指导股、人事股、审计股。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1.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研究制定全区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
(3)承担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废旧物资、农副产品的经营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储备、调运有关救灾物资的工作。
(4)协调同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研究扶持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政策性建议,了解、反映农民群众和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指导全区供销社系统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挥供销社行业特点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先进乡镇和示范村建设,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指导农村金融互助、消费、生产、供销等合作社发展,帮助农民提高收入水平。
(6)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工作,指导发展土地托管、电子商务、农村现代物流等新型业务,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生产,搞活农村商品流通。
(7)指导全区供销社系统组织建设,发展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组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等农村基层经营服务组织,发挥联合合作优势。
(8)监督社有资产,把握社有企业发展方向。履行本级社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优化社有资本布局,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9)发挥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作用,参与、协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技术交流与对外合作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人员情况。
截止2022年底我社在职人员总数14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14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体系。组建全资社有企业互利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和基层社再生资源回收站,建成乡级回收站14个,配备村级信息员157个,全年废弃农膜、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率均达85%以上。
二是建成村(社区)会计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有企业承担了全区157个村(社区)、部分集体经济组织以及村(居)民小组的会计代理记账业务,村(社区)财务代理记账工作实现全覆盖,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代账实现覆盖率56%以上。
三是加快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全年新建基层供销社1个,村级供销社1个,创建四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2个,创建基层社示范社建设2个。
四是建立健全了“三会”制度,召开全区供销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监事会、理事会。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废弃农膜、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实现全区乡镇、涉农街道村(社区)100%覆盖,回收废弃农膜200吨以上,回收处置废弃农药包装物3.3吨以上,废弃农膜(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率达85%以上。为全区14个乡镇(街道)156个村(社区)提供代理记账服务。二办公区社有资产出租收益170万元。组织召开全区供销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
2.成本指标:废弃农膜回收按照《关于调整利州区废弃农膜回收价格和补贴标准的通知》(广利农膜收处领办〔2019〕2号)文件执行,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无害化处置6万元/吨。村级财务代理记账服务费为每村每年7000元,其中财政承担服务费用总额的60%。二办公区社有资产租金按照租赁协议约定价格执行。筹备召开第一次社代会支出控制在4万元。
3.效益指标:建立并完善“村(社)信息采集—基层供销社回收站收储—区互利再生资源公司回收转运—广元供联致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或四川博能公司”四级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处置体系,实现农膜(农药包装物)使用、回收、再利用的有效循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助推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开展村级财务代理记账服务,有效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水平,提升财务核算质量,加强区委区政府对全区村(社区)财务的监督管理能力,助力乡村治理。二办公区房屋出租有利于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有助于解决全区供销系统体制改革历史遗留,推动供销社深化综合改革,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建立完善“三会”制度,召开第一次社代会,规范全区供销社治理体系,持续深化巩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成果,进一步完善供销社为农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助推乡村振兴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
4.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部门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2022年单位收入合计650.1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0.1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为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为0.02万元, 占总收入0%。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2022年单位支出合计650.15万元,按资金来源分:公共预算支出为650.13万元,占总支出100%;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为0万元,占总支出0%;其他支出为0万元占总支出0%;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288.57万元,占全部支出44.39%;项目支出361.58万元,占全部支出55.61%;经营支出0万元,占全部支出0%。按支出经济分类分(扣除经营支出):工资福利支出239.79万元,占总支出36.88%;商品服务支出305.73万元,占总支出47.0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63万元,占总支出3.48%;基本建设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82万元,占总支出12.62%。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单位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为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为0万元, 占总收入0%。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22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50.13万元。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22年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50.13万元,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288.55万元,占全部支出44.39%;项目支出361.58万元,占全部支出55.61%;经营支出0万元,占全部支出0%。按支出经济分类分(扣除经营支出):工资福利支出239.79万元,占总支出36.88%;商品服务支出305.71万元,占总支出47.0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63万元,占总支出3.48%;基本建设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82万元,占总支出12.62%。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单位结转结余资金合计0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收入为0万元,占总收入0%;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为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为0万元,占总收入0%。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1)目标制定。区供销联社依据实际在岗人员人数、退休人员数,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核算人员类项目预算,保障在岗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和离退休人员的福利费等支出,确保人员正常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推动供销事业发展。
(2)目标实现。区供销联社严格按照工资津补贴发放标准进行发放、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等,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项目有关核算办法进行会计核算,设立专门账薄,并在部门决算中独立列项。人员类项目绩效目标均达到预期指标。
(3)支出控制。2022年单位部门人员经费支出262.36万元,该项目支出中“保障人员工资、保险等”共支出262.36万元,合计支出262.36万元,与年初预算数210.36万元相比,多支出52万元,偏差度24.72%,主要原因为工资提标,绩效清算等项目。
(4)及时处置。2022年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对我单位绩效运行实施了监控,未发现问题,我单位不存在问题及时处理的情况。
(5)执行进度。2022年6月部门人员类项目支出金额为144.6万元,占2022年人员经费支出总额55.12%;2022年9月部门人员类项目支出金额为190.97万元,占2022年人员支出总额72.79%; 2022年11月部门人员类项目支出金额为227.5万元,占2022年人员支出总额86.71%。
(6)预算完成情况。2022年单位共下达人员类项目预算指标262.36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单位人员类项目预算执行金额为262.36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7)资金结余率。2022年12月31日,部门人员类项目预算资金结余金额为0万元,结余率为0%。
(8)违规记录。根据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等结果,我单位无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1)目标制定。保障区供销联社履行部门职能职责,维持单位正常运转及各项事业发展,抓好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主动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目标任务。
(2)目标实现。按照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通知要求,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准确编制公用经费,做到尽量细化项目资金支出预算范围和科目。运转类项目绩效目标均达到预期指标。
(3)支出控制。2022年单位部门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6.19万元,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共支出26.19万元,合计支出26.19万元,与年初预算数26.19万元相比,多支0万元,偏差度0%。
(4)及时处置。2022年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对我单位绩效运行实施了监控,未发现问题,我单位不存在问题及时处理的情况。
(5)执行进度。2022年6月部门运转类项目支出金额为9.6万元,占2022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总额36.66%;2022年9月部门运转类项目支出金额为14.7万元,占2022年全年支出总额56.13%; 2022年11月部门运转类项目支出金额为23.01万元,占2022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总额87.86%。
(6)预算完成情况。2022年单位共下达运转类项目预算指标26.19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单位运转类项目预算执行金额为26.1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7)资金结余率。2022年12月31日,部门运转类项目预算资金结余金额为0万元,结余率为0%。
(8)违规记录。根据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等结果,我单位无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2022年预算安排区供销联社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共计预算资金361.58万元,其中2021年度返还资金40万元。
(1)目标制定。区供销联社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制定的相关规定,结合特定目标类项目的实际情况,完整、合理地制定各项目的绩效目标,无要素遗漏,绩效指标基本做到细化量化。
(2)目标实现。2022年区供销联社预算项目4个,分别是二办公区房屋租金、代理记账服务费、废弃农膜和农药瓶回收补贴、深化供销社改革配套资金、省级供销综合改革及发展资金,以上项目支出合计361.58万元,项目均实现绩效目标。
(3)支出控制。项目支出时,必须完善项目资金申报资料及手续,并按项目实施情况经区供销联社和区财政审核无误后按项目进度拨付。在专项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项目实施和监管,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从而发挥好项目资金对项目实施的促进作用。
(4)及时处置。2022年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对我单位绩效运行实施了监控,未发现问题,我单位不存在问题及时处理的情况。
(5)执行进度。2022年6月部门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金额为26.64万元,占2022年项目支出总额7.37%;2022年9月部门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金额为177.63万元,占2022年项目支出总额49.13%; 2022年11月部门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金额为253.33万元,占2022年项目支出总额70.06%。
(6)预算完成情况。2022年单位共下达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指标361.58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单位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执行金额为361.5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7)资金结余率。2022年12月31日,部门特定项目类预算资金结余金额为0万元,结余率为0%。
(8)违规记录。根据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等结果,我单位无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2022年,区供销联社围绕年度工作任务,认真履行部门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绩效目标。新建新型基层供销社2个,创建基层供销社示范社2个,提升基层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1个。建成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运行体系,回收各类废弃农膜210吨,回收率达85%以上;无害化处理各种农药包装物3.68吨,回收率达85%以上。全区村级财务代理记账工作高质量发展,村(社区)实现100%覆盖,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覆盖率达60%。“产供销”融合发展有序推进,已完成大石供销社农产品仓库改建项目前期工作,即将进入招标程序。成功召开了全区供销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监事会、理事会,建立健全了“三会”制度,完善了治理结构。
(三)结果应用情况。
1.在内部应用上,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规定,细化考核内容,加强各业务科室与绩效管理工作的联系,明确考核及绩效结果与专项预算安排挂钩举措,推动绩效管理工作更好地实施。
2.在自评公开上,我单位严格按照预决算编制要求编制绩效目标,填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按要求将相关绩效信息随部门预算决算一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3.在问题整改上,针对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我单位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强化内控制度建设,防范财务风险。同时,在执行层面规范管理流程和操作流程,加强了制度的执行力和有效性管理。
4.在应用反馈上,我单位已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预算绩效结果应用结果向财政反馈。
自评质量。
我单位对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所有资料均严格把关,全部均来自真实数据,所有结果均可反映单位实际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经过认真对照《2023年区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各项指标都较好达到了相关要求,自评得分为96.58分,自评结果为达标。
(二)存在问题。一是绩效管理意识还有待加强;二是绩效管理专业人员匮乏,规范管理有盲点。三是评价结果运用不充分,推动作用有局限。
(三)改进建议。1.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绩效观念。采取出台规范性文件和专题培训、分类指导等多种形式,组织预算单位和工作人员学习预算绩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范要求,让绩效理念深入人心、让绩效管理人员熟知政策。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要整合多方力量充实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队伍,强化专业培训,帮助绩效管理人员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提升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3.强化运行监管,突出结果导向。要把项目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资金使用、项目实施、项目管理等情况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强化整改措施,绩效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即知即改;绩效评价时指出的问题,要问责问效;管理机制上存在的问题,要标本兼治。同时,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公开工作,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践,提升绩效评价成效。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附件2
广元市利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区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代理记账服务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广元市利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组织社有企业向全区14个乡镇(街道)156个村(社区)提供代理记账服务,提升会计核算质量。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按照《广元市利州区村(社区)和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委托代理记账办法(试行)》(广利府办发〔2021〕43号)文件要求,推行村(社区)委托代理记账,可以有效解决长期困扰村(社区)账务管理难的问题,进一步优化乡镇(街道)工作力量配置,提升村(社区)账务处理水平,加强区委区政府对全区村(社区)财务的监督管理。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1)资金管理方面:根据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和制度进行专项资金管理,严格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和使用流程,坚持专款专用,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及时、规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全区154个村(社区)开展财务代理记账服务。支持的主要方式为资金支持。
(2)项目管理方面:按照《广元市利州区村(社区)和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委托代理记账办法(试行)》(广利府办发〔2021〕43号)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坚持量入为出、突出重点、注重绩效、专款专用原则,资金分配根据项目实施必要性及工作目标任务、发展需要安排决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为村(社区)提供会计服务,承担费用总额的60%。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为全区156个村(社区)提供委托代理记账服务,规范村(社区)财务管理水平,提升财务核算质量。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绩效目标指标。
3.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值是根据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的,与项目实施密切相关,目标值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区供销联社抽调专门力量负责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绩效目标申报表。通过组成联合检查验收组,对项目主要内容实施情况进行核查,对照项目绩效逐项、分指标进行全面系统自查和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我单位向区财政申报全区村(社区)代理记账服务费65.52万元,预算批复65.52万元,无预算调整。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全区村(社区)代理记账服务费共计109.2万元,其中区财政资金为65.52万元。
2.资金到位。2022预算批复下达村(社区)代理记账服务费65.52万元,实现预算支付65.5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项目资金拨付程序规范,财务手续齐全,其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原定用途、预算批复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关键节点职责,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合理,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代理记账工作的实施,并对代理记账机构服务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区供销联社负责协调社有企业和相关单位开展代理记账服务。
(二)项目管理情况。
区供销联社组织社有企业广元市利州区供利云财税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广元市利州区村(社区)和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委托代理记账办法(试行)》规范的报账管理、报账票据、票据移交、银行账户管理、会计核算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按月按质完成村级财务代理记账服务。
(三)项目监管情况。
村级组织、乡镇(街道)、代理记账机构、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联社、银行等组织、实施单位按照《广元市利州区村(社区)和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委托代理记账办法(试行)》规定的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履职尽责,严格落实村(社区)代理记账会计核算服务质量的监督。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设定情况:全区156个村(社区)提供代理记账服务,完成情况:156个村(社区)实现全覆盖。
(2)质量指标设定情况: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对各村(社区)财务进行会计核算,完成情况:充分发挥会计核算的监督作用,会计核算及时、规范。
(3)时效指标设定情况:会计服务时间为2022年1-12月,完成情况:2022年会计年度。
(4)成本指标设定情况:代理记账服务费为每村(社区)每年7000元,其中财政承担服务费用总额的60%,村(社区)承担40%。完成情况:全年代理记账服务费共计109.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支出65.52万元。
2.资金结余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项目无结余结转资金。
3.违规记录。项目未出现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
(二)项目效益情况。
1.项目经济效益指标设定情况:代理记账服务费实现收入109.2万元,完成情况:实现收入109.2万元。
2.社会效益指标设定情况: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完成情况:统一、规范设置会计科目,按月定期做账,会计核算及时准确。
3.可持续发展指标设定情况:管住村级资金,助力乡村治理,完成情况:发挥代理记账机构会计监督作用,规范会计行为,有效预防村级“微腐败”,维护广大群众利益。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设定情况:≥90%,完成情况:≥9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项目运行良好,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通过项目实施,弥补了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财务人员缺乏、专业化水平低,账务处理不规范等问题,大大提升了村级财务管理水平,强化了管理监督力量,保障了各项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群众满意度增高。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代理机构会计人员对村财管理政策和要求掌握还不够熟练;二是对各级各部门村财管理人员业务培训还不够。三是村(社区)对委托代理记账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
(三)相关建议。
一是代理记账机构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逗硬考核,充分发挥会计岗交叉审核、审核岗复核的作用,确保村级财务核算质量。二是加强乡镇(街道)村财管理人员和村(社区)负责人、财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业务能力。三是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广元市利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区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二办公区租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分局租赁位于上西金轮南路原金河酒店整体(一楼大厅及以上楼层),建设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分局第二办公区,该租赁房产属于广元市利州区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按照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分局二办公区建设相关要求,由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分局与区供销联社签订租房协议,并根据市场行情约定房屋租金。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区供销联社制定了《利州区供销社系统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和使用流程。项目资金支出坚持专款专用,严格资金监管,确保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做到账实相符。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坚持量入为出、突出重点、注重绩效、专款专用原则,资金分配根据项目实施必要性及工作目标任务、发展需要安排决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分局二办公区房屋租金费用为170万元,其中:2021年房屋租金55万元,2022年房屋租金115万元。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一是解决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分局办公用房紧张,改善干事创业环境,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二是确保供销社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适当获取租赁收益有利于解决供销社改革历史遗留问题,推进供销社深化综合改革,提升为农服务能力。
3.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值是根据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的,与项目实施密切相关,目标值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区供销联社抽调专门力量负责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绩效目标申报表。通过组成联合检查验收组,对项目主要内容实施情况进行核查,对照项目绩效逐项、分指标进行全面系统自查和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我单位向区财政申报二办公区房屋租金170万元,预算批复170万元,无预算调整。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二办公区房屋租金共计170万元,全部为区财政预算拨款。
2.资金到位。2022预算批复下达二办公区房屋租金170万元,实现预算支付17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项目资金拨付程序规范,财务手续齐全,其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原定用途、预算批复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关键节点职责,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该项目是由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分局与区供销联社签订社有资产租赁合同,其租金纳入区供销联社年度预算,社有资产出租收益全部用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二)项目管理情况。
社有资产经营租赁收益严格按照《广元市利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经营管理办法》《利州区供销社系统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使用。
(三)项目监管情况。
财务股负责专项资金预、决算上报工作,负责专项资金使用审批、监督与审查工作,负责专项资金支付计划上报和资金支付工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二办公区房屋租赁协议正常履行,租金到位率达100%,无资金结余,项目未出现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实施不仅解决了区级部门办公用房需求,同时也使供销社社有资产得到了保值增值,有助于解决供销社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系统稳定,对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拓展为农业服务领域,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保障改革发展提供了一定资金支持。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项目运行良好,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通过项目实施,实现了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全区供销系统综合改革提供了资金保障,维护了供销系统的稳定发展,为农服务主责主业不断凸显。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广元市利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区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补贴)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广元市利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牵头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的回收处置工作以及回收网点的规划布局和规范化经营管理。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按照《关于推进废弃农膜收集和处理体系建设的意见》(广利府办发〔2017〕8号)和《关于做好废弃农膜收集和处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广利农膜收处领办〔2019〕1号)文件精神,始终把推进废弃农膜收集和处理体系建设作为防治环境污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循环经济理念,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带动、农户参与、区场运作”原则和“村回收、乡镇转运、县区集中、区处理”模式,构建集销售、使用、回收、加工为一体能够可持续运行的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和处置体系,达到有效治理农业污染,进一步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根据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和制度进行专项资金管理,资金支持的具体项目主要是对废弃大棚农膜、透明地膜、黑色地膜回收的差价补贴,对废弃农药包装物的回收、转运和无害化处置进行补贴。支持的主要方式为资金支持。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坚持量入为出、突出重点、注重绩效、专款专用原则,资金分配根据项目实施必要性及工作目标任务、发展需要安排决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开展废弃农膜回收,按补助标准给予回收差价补贴。开展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转运和集中无害化处置。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一是废弃农膜、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实现全区乡镇、涉农街道村(社区)100%覆盖。二是废弃农膜回收200吨以上,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3.3吨以上,废弃农膜(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率达85%以上。三是建立并完善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处置体系,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助推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现代化。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绩效目标指标。
3.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值是根据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的,与项目实施密切相关,目标值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区供销联社抽调专门力量负责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绩效目标申报表。通过组成联合检查验收组,对项目主要内容实施情况进行核查,对照项目绩效逐项、分指标进行全面系统自查和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我单位向区财政申报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补贴资金40万元,预算批复40万元,无预算调整。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补贴资金共计40万元,全部为区财政预算拨款。
2.资金到位。2022预算批复下达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补贴资金40万元,实现预算支付4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项目资金拨付程序规范,财务手续齐全,其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原定用途、预算批复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关键节点职责,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合理,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区供销联社牵头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工作,社有企业利州区互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具体落实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的回收转运,区供销联社经济发展股负责日常管理,实现对项目要素及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废弃农膜收集和处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按照“村(社)信息采集—基层供销社回收站收储—区互利再生资源公司回收转运—广元供联致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利用或四川博能公司焚烧发电”四级运行模式,开展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的回收、转运、处置和宣传推广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区供销社制定了《废弃农膜(农药瓶)回收处置工作细则(试行)》,明确项目实施责任人及管理环节,项目实施流程清晰,管理台账齐全。所有支出均严格按照补贴标准和回收数量据实向区供销联社、区农业农村局申报资金计划,申请拨付财政补助资金,并建立回收台账、补贴资金使用台账。
(三)项目监管情况。
1.财务股负责专项资金预、决算上报工作,负责专项资金使用审批、监督与审查工作,负责专项资金支付计划上报和资金支付工作。
2.区供销联社经济发展股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对收购进度、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等进行全过程监管,并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3.补贴支付及监管:互利再生资源回收公司依据收购凭证和到指定加工企业的交售凭证,经区供销联社、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同意后向区财政申报补助资金,据实结算补贴费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回收各类废弃农膜210吨,回收率达85%以上;无害化处理各种农药包装物3.68吨,回收率达85%以上。资金使用率达100%,无资金结余,项目未出现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
(二)项目效益情况。
形成了一套科学、规范、运转有序的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运转体系,实现了补贴标准、补贴价格和规范运营的统一,提高了农业生产经营者对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捡拾和交售的积极性,提升了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的回收处置率,有效阻断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和残留农药对水土的污染,农业生产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农业生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有助于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现代化,获得了广大群众一致好评。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上看,项目决策依据充分,总体目标清晰,项目运行良好,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经自评,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补贴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与市委市政府坚持走生态立市,防治环境污染,坚持绿色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相契合。开展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置,切实解决了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露天焚烧,随意丢弃和残留土壤等问题,有效治理农业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且群众认可度、满意率90%以上。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回收企业对财政补助资金的申请不够及时。
二是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的意识还不强,一般农户使用的农膜、农药量较少,回收成本较高,自行焚烧、地埋或随意丢弃等现象还存在。
三是财政补贴资金不能满足回收工作需求。
(三)相关建议。
一是严格按照废弃农膜(农药瓶)回收处置工作细则相关要求开展回收工作,及时申报回收处置补贴资金。
二是各主管部门、乡镇(涉农街道)、村(社区)和经营企业要积极配合,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农业生产经营者参与捡拾和交售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的积极性,提升回收处置率。
三是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确保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广元市利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区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配套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广元市利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按照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相关要求,筹划召开全区供销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健全“三会”制度,完善治理结构。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川委发〔2016〕22号)、《中共广元市委、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广委发〔2016〕10号)和《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广元市利州区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完善治理结构,为新时代供销的新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根据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和制度进行专项资金管理,严格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和使用流程,坚持专款专用,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及时、规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利州区供销社建立“三会”制度,筹划召开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支持的主要方式为资金支持。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坚持量入为出、突出重点、注重绩效、专款专用原则,资金分配根据项目实施必要性及工作目标任务、发展需要安排决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召开利州区供销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按照代表大会召开要求和程序,召开利州区供销社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建立完善“三会”制度,规范全区供销系统治理体系。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绩效目标指标。
3.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值是根据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的,与项目实施密切相关,目标值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自评的前期准备工作。通过会议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完成情况以及会议完成的时间来对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绩效标准主要为计划标准,即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等数据作为绩效评价的标准。
2.自评的组织过程。一是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二是结合资金情况,规范填写凭证,并加强凭证审核力度;三是加强专款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四是重点围绕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促使财务支出的真实性、合理合法性和实效性。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我单位向区财政申报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配套资金4万元,预算批复4万元,无预算调整。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配套资金共计4万元,全部为区财政资金。
2.资金到位。2022预算批复下达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配套资金4万元,实现预算支付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项目资金拨付程序规范,财务手续齐全,其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原定用途、预算批复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关键节点职责,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合理,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在区供销联社党组的领导下,成立了社代会会议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组织组、文秘组、会务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各小组各司其职,共同筹备社代会的各项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社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社员代表进行审议,起草理事会、监事会报告,征求相关意见建议,安排社代会各项准备工作事宜,并及时按进度将社代会筹备情况向区供销联社党组汇报,重大事项提交区供销联社党组集中研究。
(三)项目监管情况。
会议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区委“七项要求”及其实施细则,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在确保高质量办好会议的前提下,厉行勤俭节约,减少成本支出。严肃财经纪律,逗硬财务审核,对各类支出事项、标准、数量等严格把关,确保会计资料要素齐全齐全、准确、规范。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广元市利州区供销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会期1天,选举产生了广元市利州区供销合作社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按与会人员70人(含上级领导和工作人员)以及相应的会议标准,实际支出会议经费4万元。会议经费主要支出项目包括:会议期间的办公用品支出、文件印刷、会议材料、会场租赁、会议伙食用以及农村代表误工补助等。项目无结余结转资金。项目未出现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
(二)项目效益情况。
按照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召开了利州区供销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圆满完成了会议各项议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建立了“三会”制度,完善了治理体系。大会回顾了供销社发展历史和过去五年深化改革发展的成果,研究部署后五年工作思路和措施。通过这一次大会,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履行“为农、务农、姓农”宗旨,主动担当作为,不断开创新阶段供销合作社事业新局面。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该项目目标明确,管理到位,资金使用规范,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高效、有序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