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广元市利州区林业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23-09-28 来源:
区林业局 信息类型:
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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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广元市利州区林业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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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9月28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政策、规划和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全区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自然保护地和荒漠等资源的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区林业数字化建设。
(2)组织全区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区荒漠化、石漠化防治工作。承担全区绿化工作。
(3)负责全区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 贯彻执行全省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经营加工、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
(4)负责全区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全省有关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标准规定,拟订全区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地方标准。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合理利用。
(5)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全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全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指导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区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自然遗产申报的相关工作。
(7)负责推进全区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苗圃)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全区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现代林业园区建设、低产低效林改造、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9)指导全区国有林场(苗圃)基本建设、发展,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0)负责林业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1)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和统计评估相关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12)监督管理全区林业区级及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区级及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核报、监督管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区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13)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对外交流和宣传工作。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指导全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负责林业行业宣传工作。
(14)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林业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纳入区林业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广元市利州区天曌山林场
2. 广元市利州区国有林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9192.86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77.42万元,下降7.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收支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9192.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92.02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84万元,占0.0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919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3.06万元,占20.48%;项目支出7309.8万元,占79.52%。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192.0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76.79万元,下降7.7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收支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92.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81.11万元,增长45.0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度预算收入和上年结转资金已全部实现了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92.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8万元,占1.59%;卫生健康支出62.8万元,占0.68%;住房保障支出89.67万元,占0.98%;节能环保支出1172.4万元,占12.75%;农林水支出7721.35万元,占8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192.0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3.62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7.87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 支出决算为4.31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89.67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8.59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4.21万元,完成预算100%。
7.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015.31万元,完成预算100%。
8.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4.53万元,属2021年102.65万元,完成预算100%。
9.节能环保(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42.5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25.7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058.17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支出决算为1214.11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为733.47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决算为1162.72万元,其中:2021年33.61万元,2022年1129.1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支出决算为425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623.39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项):支出决算为1585.08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农林水(类)水利(款)其他水利(项):支出决算为40万元,属于2020年40万,完成预算100%。
22.农林水(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338.6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82.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78.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04.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7%,较上年减少0.34万元,下降25.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加大了“三公”经费严控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万元,占1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完成预算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34万元,下降25.37%。主要原因是我局加大了公务接待严控管理。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12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天保退耕两大工程0.22万元,资源管理0.37万元,森林培育0.41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区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9.59万元,比2021年减少972.37万元,下降57.47%(或与2021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区天瞾山国有林场和区国有林场纳入区财政“二级预算单位”财务管理体制以及决算口径事业机构,划转预算收支等减少。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区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7.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7.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7.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区林业局共有车辆9辆,其中:其他用车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林业综合执法2辆、森林防火用车7辆。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天保工程、造林补助、森林抚育补助、退耕还林工程、林木良种补助、森林草原防灭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社会保险补助、生态护林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造林绿化、林草产业补助等1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区林业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区林业局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区林业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绩效自评综述: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合格;区林业局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绩效自评综述: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合格;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指反映用于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支出,生态护林员的劳务报酬等支出。
8.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检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9.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1.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指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指反映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指反映产业化管理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指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类)水利(款)其他水利(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把水利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指反映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3年广元市利州区林业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区林业局内设3个股室,管理参公单位2个,直属事业单位1个、国有林场2个(2022年3月,为严格执行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制度,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将广元市利州区天曌山国有林场和广元市利州区国有林场已纳入了区财政二级预算单位管理体制)。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区林业局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政策、规划和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全区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自然保护地和荒漠等资源的动态监测与评价。推进全区林业数字化建设;组织全区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区荒漠化、石漠化防治工作。承担全区绿化工作;负责全区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 贯彻执行全省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经营加工、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全区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全省有关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标准规定,拟订全区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地方标准。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合理利用;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全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全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指导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区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自然遗产申报的相关工作;负责推进全区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苗圃)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拟订全区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指导现代林业园区建设、低产低效林改造、花卉、特色经济林、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指导全区国有林场(苗圃)基本建设、发展,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林业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和统计评估相关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监督管理全区林业区级及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区级及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核报、监督管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区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责林业科技、教育、对外交流和宣传工作。组织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指导全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负责林业行业宣传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委编办核定区林业局编制108个,其中:行政编制8个,机关工勤编制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15个,事业编制84个;年末在职人员总数10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12人,事业人员80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涉林乡村振兴工作完成情况。完成29.77万亩核桃、3.63万亩油橄榄产业综合管护措施,效果明显、群众满意。扎实抓好林业产业提质增效和现代林业园区建设,持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大力开展林业生产实用技术培训推广,精心培养核桃、油橄榄、笋用竹等林业产业发展方面的“土专家”“田秀才”15名,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生态振兴和人才振兴。认真执行涉林惠民资金兑付政策,全年规范兑现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130万元、天然林商品林停伐管护资金9.9万元、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资金205万元。
(2)园区建设和产业发展工作完成情况。对宝轮菖溪河核桃产业园为主的利州区木本油料园区全面实施清杂去乱、品种改良及病虫害防治等综合管理管护6000余亩,全力创建省星级现代林业园区;利州区荣山中口笋用竹产业园区建成方竹林、木竹林、斑竹林等笋用竹基地核心区3500亩,形成“园区+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和“园区+专合社+基地+农户”两种发展模式,成功创建为市级现代林业园区;倾力巩固提升利州区荣山高坑油橄榄产业园区,全面实施除草施肥及灌溉浇水等措施,规范管理管护园区油橄榄1200余亩。实施大树“高接换优”、引进品种“水土不服”核桃品改0.7万亩;在宝轮海棠溪村打造核桃疏密改造示范点2个;建成核桃稳产丰产示范基地6万亩、油橄榄稳产丰产示范基地0.3万亩;在雪峰街道金山村、荣山镇高坑村新建核桃初加工点2个。在荣山镇中口村、高坑村建设笋用竹丰产示范基地0.4万亩,巩固提升笋用竹基地3万亩,在荣山镇中口村打造建设竹笋初加工点1个。创建月坝、天曌山、四季绣、黑石坡4个省级森林康养基地;完成国道212线宝轮紫兰坝至三堆镇井田段和黑曾路东坝黑石坡至雪峰街道金山村段增彩添香廊道建设12.1公里,建成龙潭乡界牌村千亩增彩添香示范点1个,打造上西街道女皇路社区、雪峰街道金山村增彩添香示范村2个。培育和扶持紫阳农林、精珍味业等新型经营主体10家,扶持培育隆兴省级示范社1家,注册培育洪银木本油料专合社、康宁合作社、鸿英家庭林场新型经营主体3家。全年累计开展核桃、油橄榄、笋用竹等林业实用技术培训1500余人次。
(3)项目投资工作完成情况。完成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精心包装、储备和争取项目求发展,全区谋划林业储备项目16个,总投资35.亿元。持续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全年争取到位各类林业项目资金3787.60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8亿元,实现招商到位资金2.20亿元。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方案顺利通过省林草局审查批复,按期完成工程可研、融资可研和特许经营权采购,顺利实现利州区国家储备林(龙潭月坝片区)建设项目贷款授信。
(4)生态建设工作完成情况。完成营造林3.18万亩(营林1.15万亩、人工造林3700亩、国有林抚育1300亩、封山育林10174亩、退化林修复5141亩)。持续巩固11.45万亩退耕还林成果,全区71万亩生态公益林、7.3万亩国有林和6648亩天然商品林进行有效管护,涉林惠民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位。在荣山、大石、白朝等乡镇实施低产低效林更替改造1万亩,打造1000亩以上、相对集中连片的改造示范点1个。规范选聘生态护林员500名,全部培训上岗,全年兑现生态护林员管护报酬316万元。认真落实古树名木纳入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坚持依法管理、科学保护、生态优先原则,对全区567株古树名木全部实现挂牌保护管理,建成白朝沙梨古树公园,精心组织开展古树抢救复壮工作,切实加强古树公园和野生植物保护管理。
(5)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万情况。切实履行林业“主防”责任,全面抓实宣传教育、预警监测、火源管控、隐患整治等各项工作举措,尽一切努力防止火情火险。累计发放《森林防火明白卡》6000份、《区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5万份、森林防火宣传资料3万余份,发送手机短信72万条、出动宣传车+小喇叭1000余次、播放小视频6000余次,排查整治森林火灾风险隐患256处,摸排重点目标和重要设施34处,对专项整治期间排查出1353处各类森林火灾风险隐患精心组织全面开展“回头看”。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半专业扑火队伍培训45次,培训人员达550人。全面完成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任务,顺利通过省林草主管部门评审,赋权乡镇(街道)森林草原防火行政处罚权下放落实到位,全面落实林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我区实现人为森林火灾“零”发生,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呈现出在严峻复杂形势下总体平稳可控态势。全力做好G5京昆高速扩容、黑石坡至曾家山公路、白龙湖跨湖大桥等市重大项目涉及进入自然保护地的协调服务保障工作。配合完成白龙湖风景名胜区详规编制报审、天曌山国家森林公园总规修编工作。认真宣传贯彻实施《剑门蜀道保护条例》,加强湿地公园建设和湿地总量管控,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推进白龙湖尾水区实施湿地保护修复0.3万亩。全区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9‰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100%,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松林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全区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落实到位,涉林案件综合查处率达90以上。依法上报审批林地27宗1804.5亩,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2023.9万元。全年实现森林面积净增长1000亩,森林蓄积量净增长14.43万立方米达到76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4.1%。
(6)林业改革工作完成情况。全面深入推行林长制,规范建立组织责任体系、完善制度运行体系、推动三级林长巡林,共设立林长制公示牌138个,实现涉林村(社区)全覆盖。各级林长巡林近1.6万次,发现和解决森林资源管理、森林防灭火方面的问题299个,圆满完成国土绿化、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森林灾害防控等年度目标任务。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强林权流转、抵押贷款服务指导,深入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全区林地经营权流转工作规范有序。全区政策性森林保险综合参保率达85%,其中公益林参保率90%、商品林参保率80%。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认真落实核桃自然灾害保险面积0.5万亩。全面巩固深化区国有林场、区天曌山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森林康养旅游开发经营能力,相关林业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一是力争向上争取林业项目资金4500万元。二是力保森林防火火灾发生控制在万分之一以内。三是力争森林资源管理无重大乱砍乱伐和临时乱占林地等行为发生。四是力争森林专业扑火队伍建设达到标准化的扑火队伍。五是力争天曌山林场生物病虫害防治控制在千分之三以内。六是力争天曌山林场古树保护无重大疫情发生。七是力争天曌山林场森林防火监控设备运转正常。八是确保退耕还林面积12万亩无重大复耕等行为发生。九是确保建档贫困户生态护林员无重大事故发生等。十是2015-2017年政府采购项目应付资金1677万元,财政已安排预算支出1020万元(含2021年安排预算支出100万元已被区财政收回),下欠657万元。十一是实现市、县、镇、村四级林长制全覆盖,林长制管理工作常态化,森林培育机制健全,森林保护责任全部落实到位。截止2022年12月底,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支出919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3.07万元,项目支出7309.79万元。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9192.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26.27万元,占67.73%;上年结转2965.75万元,占32.26%;其他收入0.84万元,占0.01%。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919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3.07万元,占20.48%;项目支出7309.79万元,占79.52%。
3. 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末结转0万元。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9192.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26.27万元,占67.74%;上年结转2965.75万元,占32.26%。
2.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9192.0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5.8万元,占1.59%;卫生健康支出62.81万元,占0.68%;节能环保支出1172.39万元,占12.75%;农林水支出7721.35万元,占84%;住房保障支出89.67万元,占0.98%。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末结转0万元。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涉及到有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的部门,专项资金预算项目自评报告作为本报告附件一并公开)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人员类实现支出1678.6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460.27万元、津贴补贴136.50万元、奖金402.73万元、绩效工资125.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3.6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7.8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2.8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3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1.44万元、抚恤金16.23万元、生活补助197.10万元、住房公积金89.66万元、奖励金0.14万元;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运转类实现支出204.25万元,包括:办公费24.31万元、印刷费5.5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2.23万元、电费6.45万元、邮电费5.3万元、差旅费84.58万元、维修(护)费0.37万元、租赁费1.2万元、会议费3.25万元、培训费0.38万元、公务接待0.44万元、劳务费2.43万元、委托业务费0.1万元、工会经费22.49万元、福利费24.32万元、其他交通费21.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7万元。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特定目标项目类实现支出7309.97万元,包括:一是商品和服务支出1211.75万元(含办公费210.51万元、印刷费36.35万元、咨询费0.06万元、水费0.92万元、电费5.51元、邮电费7.96万元、差旅费20.51万元、维修(护)费2.89万元、租赁费0.13万元、会议费0.66万元、培训费6.44万元、公务接待0.55万元、专用材料费29.34万元、专用燃料费0.38万元、劳务费654.21万元、委托业务费200.45万元、其他交通费26.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82万元);二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79.22万元(含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857.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21万元);三是资本性支出4076.22万元(含基础设施建设1040.25万元、大型修缮90.34、其他资本性支出2945.98万元);四是对企业补助费用支出142.56万元。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1.动态调整。一是支出控制,部门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预决算偏差程度在10%以内。二是及时处置。评价部门运行监控后,将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到预算调整基本符合考核标准。三是执行进度。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在6、9、11月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40%、60%、80%以上。
2.完成效率。一是预算完成。部门预算项目年终预算执行情况,除有明确规定的实施项目期限外,预算执行进度达到了100%。二是部门预算项目年终资金只有结转,无结余。三是违规记录。经核实,未出现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记录问题。
(三)结果应用情况。
1.内部应用。部门内部绩效结果与预算挂钩情况,我局根据绩效评价要求,将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绩效自评纳入了考核,建立健全了内控制度。
2.信息公开。我局按要求,将相关绩效信息随同预决算公开情况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3.整改反馈
无。
(四)自评质量。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公开后,满意度均达到了90%以上。自评扣分7分。其中:目标实现扣分2分,支出控制扣分1分,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管理扣分4分,最终自评得分93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合格。
(二)存在问题。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林业项目实施操作规程》实施年限均在3-5年,但区财政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采取一刀切,将满2年的存量资金全部收回,导致了林业部门项目资金支付难度。
(三)改进建议。
建议区财政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收回。”存量资金。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备注:按照绩效自评工作安排,各部门已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绩效自评模块上传“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该表格应作为附表予以公开。)
附件2
2022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
(第二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局根据《广元市利州区2022年财政涉农资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为推动利州区林业草原改革发展工作,申报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资金476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林业草原改革发展项目是生态建设的重点工程是改善生态环境的关键措施,也是优化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举措,具有明显的经济、社会、环境或可持续性效益等必要性。
成本效益评估主要用于林业产业种植项目建设361万元,养殖项目10万元,新建笋用竹初加工点30万元,道路建设及景观提升75万元,合计476万元。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我单位组织机构健全、场所设施齐全、工作机制配套、防护预案完善、宣传教育落实的总体目标,有序推进我单位规范化建设。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林业局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资金476万元由四川省专项专款全额拨款,2022年全年预算数476万元。资金申报完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该项目总预算476万元,资金按照计划同时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476万元。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等相关情况。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编制资金使用方案送审,对林业生态保护及林业产业发展进行重点监测。
(一)项目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机构设置完善,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合法合规。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及政府会计核算制度。
(二)项目监管情况。
单位积极制定修订内部管理规定,完善预警和控制机制,提高监督检查效率,对经费使用进行动态监管,对林业生态保护及林业产业发展项目进行重点监测。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该笔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程序规范、结果透明。资金到位率高,到位基本及时,资金专用率高,无挤占、挪用。项目全年预算数476万元,2022年执行数为4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效益方面对项目进行全面分析评价:质量指标大于等于95%,社会效益指标大于等于95%,可持续影响指标1大于等于95%,满意度指标大于等于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自评得分97分。
(二)存在的问题。
基层建设软件、硬件设施欠缺,过程记录需进一步完善。
(三)相关建议。
一是定人定岗定责完善项目记录及资料整理。二是着力抓好林业工程建设,加强防火力度宣传。
2022年国家公园外非国有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局根据《非国有国家、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管理办法》,为加强利州区森林资源管理等工作,申报了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非国有国家、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129.11万元。其中: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057.23万元,国家对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3.48万元,申报省级资金58.4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非国有国家、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是生态建设的重点工程,是改善生态环境的关键措施,也是优化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举措。具有明显的经济、社会、环境或可持续性效益等必要性。
项目实施计划,确保非国有国家、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按时兑付,无重大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行为发生。
成本效益评估主要用于非国有国家、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农户1129.11万元。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我单位组织机构健全、场所设施齐全、工作机制配套、防护预案完善、宣传教育落实的总体目标,有序推进我单位规范化建设。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林业局国家公园外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由中央、四川省专项专款全额拨款,2022年全年预算数1129.11万元。资金申报完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该项目总预算1129.11万元,资金按照计划同时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1129.11万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编制资金使用方案送审,对林业生态保护及林业产业发展进行重点监测。
(二)项目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机构设置完善,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合法合规。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及政府会计核算制度。
(三)项目监管情况。
单位积极制定修订内部管理规定,完善预警和控制机制,提高监督检查效率,对经费使用进行动态监管,对林业生态保护及林业产业发展项目进行重点监测。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该笔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程序规范、结果透明。资金到位率高,到位基本及时,资金专用率高,无挤占、挪用。项目全年预算数1129.11万元,2022年执行数为1129.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效益方面对项目进行全面分析评价:质量指标大于等于95%,社会效益指标大于等于95%,可持续影响指标1大于等于95%,满意度指标大于等于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自评得分97分。
(二)存在的问题。
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发放效率还需提高。
(三)相关建议。
一是定人定岗定责完善项目记录及资料整理。二是着力抓好林业工程建设,加强防火力度宣传。
2022年中央财政资金生态护林员补助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局根据《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为加强利州区森 林资源保护恢复等工作,稳定脱贫攻坚成果,申报了2022中央财政资金生态护林员补助316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申报2022年中央财政资金生态护林员补助316万元,确保建档贫困户生态护林员补助工资按时兑现发放,具有明显的经济、社会、环境或可持续性效益等必要性。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我单位组织机构健全、场所设施齐全、工作机制配套、防护预案完善、宣传教育落实的总体目标,有序推进我单位规范化建设。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林业局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由中央专项专款全额拨款,2022年全年预算数316万元。资金申报完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该项目总预算316万元,资金按照计划同时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138.94万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编制资金使用方案送审,对林业生态保护及林业产业发展进行重点监测。
(二)项目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机构设置完善,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合法合规。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及政府会计核算制度。
(三)项目监管情况。
单位积极制定修订内部管理规定,完善预警和控制机制,提高监督检查效率,对经费使用进行动态监管,对林业生态保护及林业产业发展项目进行重点监测。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该笔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程序规范、结果透明。资金到位率高,到位基本及时,资金专用率高,无挤占、挪用。项目全年预算数316万元,2022年执行数为3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效益方面对项目进行全面分析评价:质量指标大于等于95%,社会效益指标大于等于95%,可持续影响指标1大于等于95%,满意度指标大于等于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自评得分97分。
(二)存在的问题。
生态护林员补助发放效率还需提高。
(三)相关建议。
一是定人定岗定责完善项目记录及资料整理。二是着力抓好林业工程建设,加强防火力度宣传。
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天然商品林
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天然商品林补助是为天保二期工程目标的实现,对天然商品林停伐给予的补助。我局根据《天然商品林停伐管理办法》,为加强 利州区森林资源保护等工作,申报了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天然商品林补助资金9.93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天然商品林停伐是区政府安排按照<天然商品林停伐管理办法>审核补助的农户,申报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天然商品林补助资金9.93万元,确保农户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按时兑现发放,具有明显的经济、社会、环境或可持续性效益等必要性。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我单位组织机构健全、场所设施齐全、工作机制配套、防护预案完善、宣传教育落实的总体目标,有序推进我单位规范化建设。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林业局天然商品林补助资金资金由中央专项专款全额拨款,2022年全年预算数9.93万元。资金申报完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该项目总预算9.93万元,资金按照计划同时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9.93万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编制资金使用方案送审,对林业生态保护及林业产业发展进行重点监测。
(二)项目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机构设置完善,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合法合规。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及政府会计核算制度。
(三)项目监管情况。
单位积极制定修订内部管理规定,完善预警和控制机制,提高监督检查效率,对经费使用进行动态监管,对林业生态保护及林业产业发展项目进行重点监测。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该笔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程序规范、结果透明。资金到位率高,到位基本及时,资金专用率高,无挤占、挪用。项目全年预算数9.93万元,2022年执行数为9.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效益方面对项目进行全面分析评价:质量指标大于等于95%,社会效益指标大于等于95%,可持续影响指标1大于等于95%,满意度指标大于等于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自评得分97分。
(二)存在的问题。
天然商品林补助资金发放效率还需提高。
(三)相关建议。
一是定人定岗定责完善项目记录及资料整理。二是着力抓好林业工程建设,加强防火力度宣传。
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天然商品林
补助资金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退耕还生态林抚育项目是生态建设的重点工程,是改善生态环境的关键措施,也是优化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举措。我局根据《退耕还林条例》,为加强利州区退耕还林管理等工作,申报了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退耕还生态林抚育项目资金209.7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成本效益评估主要用于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抚育项目农户兑现资金209.7万元,,具有现实需求,具有明显的经济、社会、环境或可持续性效益等必要性。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我单位组织机构健全、场所设施齐全、工作机制配套、防护预案完善、宣传教育落实的总体目标,有序推进我单位规范化建设。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林业局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退耕还生态林抚育项目资金由中央专项专款全额拨款,2022年全年预算数209.7万元。资金申报完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该项目总预算209.7万元,资金按照计划同时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209.7万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编制资金使用方案送审,对林业生态保护及林业产业发展进行重点监测。
(二)项目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机构设置完善,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合法合规。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及政府会计核算制度。
(三)项目监管情况。
单位积极制定修订内部管理规定,完善预警和控制机制,提高监督检查效率,对经费使用进行动态监管,对林业生态保护及林业产业发展项目进行重点监测。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该笔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程序规范、结果透明。资金到位率高,到位基本及时,资金专用率高,无挤占、挪用。项目全年预算数209.7万元,2022年执行数为20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效益方面对项目进行全面分析评价:质量指标大于等于95%,社会效益指标大于等于95%,可持续影响指标1大于等于95%,满意度指标大于等于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自评得分97分。
(二)存在的问题。
退耕还生态林抚育项目资金发放效率还需提高。
(三)相关建议。
一是定人定岗定责完善项目记录及资料整理。二是着力抓好林业工程建设,加强防火力度宣传。
省级市级返还利州区2022年度森林植被
恢复费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市财政局市林业局联合下达关于利州区2022年森林植被恢复费分成资金预算的通知(广财资环[2022]49号、57号)文件,下达资金199.32万元(区级分成189.32万元,市级分成10万元)。为合理调配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通过分析植被恢复费使用政策下,确保项目资金在政策依据、支持方向、补助标准等要求下发挥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率,促进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为此,我局从利州林业生态保护、产业发展、生态安全方面制定了2025 年近期目标及2035年远景发展目标。使用该项目资金新建利州区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发展油茶产业;编制《广元市利州区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2021-2035年)》《广元市利州区油橄榄产业园总体规划(含2021年度项目实施方案)》等规划;采购第三方完成广元市利州区国土空间规划中造林绿化空间技术服务、利州区竹林面积调查核实技术服务项目、利州区退耕还林面积核实及退耕还林还草上图入库技术服务项目;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等,为区委区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决策上提供详实依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新建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投入90万元。
2.新建金洞乡龙洞村油茶科研示范点,投入10万元。
3.支付第三方编制《广元市利州区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费用16.26万元。
4.支付第三方编制《广元市利州区油橄榄产业园总体规划(含2021年度项目实施方案)》费用14.86万元。
5.支付第三方完成广元市利州区明确国土空间规划中造林绿化空间技术服务项目费用24.65万元。
6支付第三方完成广元市利州区竹林面积调查核实技术服务项目费用7.83万元;
7.支付第三方核实广元市利州区核实退耕面积、退耕还林调查摸底、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上图入库技术服务项目费用7.72万元。
8.支付2022年11月-2023年10月期间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28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主要内容包括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可量化、可考核,可相互匹配,全面完整,项目预算按照项目任务进行预测,符合政策或项目实质,与我局的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与产出和效果相关联,满意度指标预测95%以上等。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我单位组织机构健全、场所设施齐全、工作机制配套、防护预案完善、宣传教育落实的总体目标,有序推进我单位规范化建设。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省级市级返还利州区2022年度森林植被恢复费2022年全年预算数199.32万元。资金申报完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该项目总预算199.32万元,资金按照计划同时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199.32万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编制资金使用方案送审,对林业生态保护及林业产业发展进行重点监测。
(二)项目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机构设置完善,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合法合规。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及政府会计核算制度。
(三)项目监管情况。
单位积极制定修订内部管理规定,完善预警和控制机制,提高监督检查效率,对经费使用进行动态监管,对林业生态保护及林业产业发展项目进行重点监测。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该笔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程序规范、结果透明。资金到位率高,到位基本及时,资金专用率高,无挤占、挪用。项目全年预算数199.32万元,2022年执行数为199.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效益方面对项目进行全面分析评价:质量指标大于等于95%,社会效益指标大于等于95%,可持续影响指标大于等于95%,满意度指标大于等于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自评得分97分。
(二)存在的问题。
基层建设软件、硬件设施欠缺,过程记录需进一步完善。
(三)相关建议。
一是定人定岗定责完善项目记录及资料整理。二是着力抓好林业工程建设,加强防火力度宣传。
广元市利州区林业局2022年度
森林防火补助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森林防火工作是预防森林安全的基层工作,对于保护林业资源,实现林区人员安全,维护林企工作基础有积极作用,是稳定经济和社会秩序,确保建设持续发展的基础工作。我局根据《森林防火工作预案》,并结合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申报了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防火补助资金8.8万元,以及申报了2022 年省级财政资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森林防火补助资金3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成本效益评估主要包括林下可燃物栽量控制2220亩,补助资金8.8万元,森林防火新建焚烧池100个、防灭火宣传教育栏20个,具有明显的经济、社会、环境或可持续性效益等必要性。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我单位组织机构健全、场所设施齐全、工作机制配套、防护预案完善、宣传教育落实的总体目标,有序推进我单位规范化建设。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防火补助资金8.8万元,2022 年省级财政资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森林防火补助资金30万元,资金申报完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该项目总预算38.8万元,资金按照计划同时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38.8万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编制资金使用方案送审,对林业生态保护及林业产业发展进行重点监测。
(二)项目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机构设置完善,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合法合规。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及政府会计核算制度。
(三)项目监管情况。
单位积极制定修订内部管理规定,完善预警和控制机制,提高监督检查效率,对经费使用进行动态监管,对林业生态保护及林业产业发展项目进行重点监测。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该笔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程序规范、结果透明。资金到位率高,到位基本及时,资金专用率高,无挤占、挪用。项目全年预算数38.8万元,2022年执行数为3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效益方面对项目进行全面分析评价:质量指标大于等于95%,社会效益指标大于等于95%,可持续影响指标大于等于95%,满意度指标大于等于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自评得分97分。
(二)存在的问题。
基层建设软件、硬件设施欠缺,过程记录需进一步完善。
(三)相关建议。
一是定人定岗定责完善项目记录及资料整理。二是着力抓好林业工程建设,加强防火力度宣传。
广元市利州区林业局
2022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第三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利州区在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安全上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行“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同时被列为秦巴山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松材线虫病重点预防区。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实施,有效防控防治松材线虫病媒介昆重松墨天牛1.5万亩,每亩产出2400元,挽回360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项目结束后还可继续产生社会效益和生态收益。在社会效益方面对社区居民起到直接作用(木材收入),对增加木材产量和木材储备,提高森林质量,美化区域环境起到积极作用;在生态效益方面,能起到固碳释氧、涵养水源调节水量效益、保育土壤、净化大气环境、保护区域内的生物多样性等作用。项目建成后还能加快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林业产业发展,提升当地人民生活质量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愿望。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我单位组织机构健全、场所设施齐全、工作机制配套、防护预案完善、宣传教育落实的总体目标,有序推进我单位规范化建设。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三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资金33万元,资金申报完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该项目总预算33万元,资金按照计划同时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33万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编制资金使用方案送审,对林业生态保护及林业产业发展进行重点监测。
(二)项目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机构设置完善,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合法合规。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及政府会计核算制度。
(三)项目监管情况。
单位积极制定修订内部管理规定,完善预警和控制机制,提高监督检查效率,对经费使用进行动态监管,对林业生态保护及林业产业发展项目进行重点监测。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该笔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程序规范、结果透明。资金到位率高,到位基本及时,资金专用率高,无挤占、挪用。项目全年预算数33万元,2022年执行数为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效益方面对项目进行全面分析评价:质量指标大于等于95%,社会效益指标大于等于95%,可持续影响指标大于等于95%,满意度指标大于等于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自评得分97分。
(二)存在的问题。
基层建设软件、硬件设施欠缺,过程记录需进一步完善。
(三)相关建议。
一是定人定岗定责完善项目记录及资料整理。二是着力抓好林业工程建设,加强防火力度宣传。
广元市利州区林业局
2022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第三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绿化造林补助项目
绿化造林是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对优质木材的需要,同时增加森林覆盖率,即在自然条件适宜地区,通过人工林集约栽培,营造和培育出工业原料林、乡土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等多功能森林。该项目建设地点选择在金洞、白朝、荣山等乡镇,计划2022年度实施造林0.5万亩。
2.集体林森林抚育项目
通过对中幼林森林抚育,是为了进一步调整树种组成和林分密度,改善环境条件,促进保留木生长,进而缩短林木生长周期,达到速生丰产,推动我区森林结构优化、森林质量提升。该项目建设地点选择在金洞、白朝、荣山等乡镇,计划2022年度实施森林抚育0.61万亩。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可以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覆盖率。通过实施森林抚育,有效改善林分状况,优化森林结构,促进林分向稳定方向发展,同时也有利于水土保持和地力恢复,促进林木生长,减少病虫害。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我单位组织机构健全、场所设施齐全、工作机制配套、防护预案完善、宣传教育落实的总体目标,有序推进我单位规范化建设。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三批)营造林补助项目资金380万元,资金申报完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三)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该项目总预算380万元,资金按照计划同时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380万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四)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编制资金使用方案送审,对林业生态保护及林业产业发展进行重点监测。
(五)项目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机构设置完善,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合法合规。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及政府会计核算制度。
(六)项目监管情况。
单位积极制定修订内部管理规定,完善预警和控制机制,提高监督检查效率,对经费使用进行动态监管,对林业生态保护及林业产业发展项目进行重点监测。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该笔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程序规范、结果透明。资金到位率高,到位基本及时,资金专用率高,无挤占、挪用。项目全年预算数380万元,2022年执行数为3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效益方面对项目进行全面分析评价:质量指标大于等于95%,社会效益指标大于等于95%,可持续影响指标大于等于95%,满意度指标大于等于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自评得分97分。
(二)存在的问题。
基层建设软件、硬件设施欠缺,过程记录需进一步完善。
(三)相关建议。
一是定人定岗定责完善项目记录及资料整理。二是着力抓好林业工程建设,加强防火力度宣传。
广元市利州区林业局2021年
森林植被恢复费区级分成项目资金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广元市利州区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 -2035年)编制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方案》的通知》(林资发[2020] 95号)和四川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和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川林资发[2021]626号)精神要求,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属于国土空间规划中的专项规划,是林地保护利用的政策和总纲,是明确林地管理的边界、落实林地用途管制、实现林地科学管理、提高林地保护利用效率的重要依据,具有战路性、协调性和约束性。为确保该项编制工作的顺利推进和按期完成编制工作,结合利州区实际,制定本项目。
2.广元市利州区第一次森林火灾风险普查项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四川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川林发[ 2020]46号)要求,广元市利州区林业局作为利州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员单位,负责森林火灾风险专项普查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涉及利州区全区,项目总投资均为财政资金,来自于森林植被恢复费区级分成资金,这样有利于项目按质量和进度顺利实施,实现绩效目标。广元市利州区林业局成立了广元市利州区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 -2035年)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广元市利州区第一次森林火灾风险普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对照绩效目标采取相应.的监管手段、监管程序和监管工作,对照目标绩效要求对项目实施软件资料和现场进行核实评价,通过一系列措施提高预算使用率。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我单位组织机构健全、场所设施齐全、工作机制配套、防护预案完善、宣传教育落实的总体目标,有序推进我单位规范化建设。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费区级分成133.15万元,资金申报完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该项目总预算133.15万元,资金按照计划同时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133.15万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编制资金使用方案送审,对林业生态保护及林业产业发展进行重点监测。
(二)项目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机构设置完善,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合法合规。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及政府会计核算制度。
(三)项目监管情况。
单位积极制定修订内部管理规定,完善预警和控制机制,提高监督检查效率,对经费使用进行动态监管,对林业生态保护及林业产业发展项目进行重点监测。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该笔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程序规范、结果透明。资金到位率高,到位基本及时,资金专用率高,无挤占、挪用。项目全年预算数131.15万元,2022年执行数为131.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效益方面对项目进行全面分析评价:质量指标大于等于95%,社会效益指标大于等于95%,可持续影响指标大于等于95%,满意度指标大于等于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自评得分97分。
(二)存在的问题。
基层建设软件、硬件设施欠缺,过程记录需进一步完善。
(三)相关建议。
一是定人定岗定责完善项目记录及资料整理。二是着力抓好林业工程建设,加强防火力度宣传。
广元市利州天曌山国有林场
2022年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天曌山国有林场是嘉陵江上游白龙江支流一级源头,承担着近2万亩国有森林的生态安全、生态建设、森林管护、护林防火及森林旅游服务等重要工作任务。当前,林场森林资源十分丰富,却因资金缺乏,35%的水电路通讯基础设施仍不配套,难以保证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的开展,制约了国有林场及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生态安全、完善林场基础设施、加强森林管护及生态建设、发展森林旅游是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秀美山川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可以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迫切的生态福祉需要,大力提升林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制定和完善林场内部管理、森林防灭火等各项工作制度,转变林场工作作风,夯实工作基础。重抓森林防火、建设一流林场等工作,提升森林生态安全。抓好一体化平台建设,优化审批流程。继续推进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提升群众防灭火意识,我场2022年专项资金项目支出138.94万元,其中: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72.81万元,用于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补助资金66.13万元,用于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
以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风景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普及生态文化知识,生态发展、康养旅游。推进森林公园“四化”建设,促进天曌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旅游活动发展。
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我场组织机构健全、场所设施齐全、工作机制配套、防护预案完善、宣传教育落实的总体目标,有序推进林场规范化建设。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天曌山国有林场天保天保资金由中央专项专款全额拨款,2022年全年预算数138.94万元。资金申报完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该项目总预算138.94万元,资金按照计划同时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138.94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等相关情况。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我场结合林场资金使用管理机制,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结构及实施流程
编制资金使用方案送审,对林区生态保护及林业产业发展进行重点监测。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等相关情况。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监管情况
该项目确保林场生态保护及林业产业发展。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该笔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程序规范、结果透明。资金到位率高、到位基本及时、资金专用率高、无挤占、挪用。项目全年预算数138.94万元,2022年执行数为138.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项目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效益方面对项目进行全面分析评价:质量指标100%,社会效益指标100%,可持续影响指标100%,满意度指标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自评得分97分。
(二)存在的问题
基层建设软件、硬件设施欠缺,过程记录需进一步完善。
(三)相关建议
一是定人定岗定责完善项目记录及资料整理。二是着力抓好林业工程建设,加强防火力度宣传。
(四)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