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广元市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负责城镇建设管理,负责村镇建设的规范和管理;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以及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城乡污水处理和城市供排水工程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供水、排水、节水工作;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负责建筑行业人才培养、教育、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工作。负责城镇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城镇燃气管理;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监管。
二、机构设置
1.局内设办公室(挂行政许可股)、城乡建设管理股(挂建筑管理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股(挂项目管理股、招投标与定额管理股)等3个行政股室,下设区工程质量安全站、区城乡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挂城乡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区保障性住房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区村建建设发展中心、区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服务中心、区绿化园林事务中心等7个事业单位。
2.无纳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支总计79740.17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增加39267.57万元,增长比例为97.0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
年年底征地和拆迁补偿59555.81万元,2021年没有该项较大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71012.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81.3万元,占10.5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530.95万元,占89.46%。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7974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4.96万元,占1.12%;项目支出78845.21万元,占98.88%。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79740.1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加39267.57万元,增长97.0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年底征地和拆迁补偿59555.81万元,2021年没有该项较大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0.17%。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388.31万元,增长182.3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年底新增征地和拆迁补偿。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支出94.04万元,占0.58%;卫生健康支出(210类)96.94万元,占0.6%;节能环保支出(211类)271.98万元,占1.69%;城乡社区(212类)支出4214.41万元,占26.2%;农林水(213类)支出190万元,占1.18%;住房保障支出11042.61万元,占68.65%。其他支出176万元,占1.0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6086,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5项)54.61万元,完成预算100%;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06项)27.2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项)12.16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公共卫生(04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09项)80万元,完成预算100%;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16.94万元,完成预算100%。
3.节能环保(211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99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271.98万元,完成预算100%。
4.城乡社区(212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款)行政运行(01项):支出决算为255.71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城乡社区(212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支出决算为116.7万元,完成预算数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3.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1.4万元,下降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100万元,下降1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100万元,下降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止2022年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1.4万元,下降100%。
4.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530.9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7万元,比2021年增加53.39万元。主要原因是相关业务数量增加,相关工作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元市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住房保障管理项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乡建设发展资金、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等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4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3.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指本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指本单位职工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项):指本单位职工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8.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指本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9.节能环保(211类)自然生态保护(04款)农村环境保护(01项):指农村环境保护支出的资金。
节能环保(211类)其他节能环保(99款)其他节能环保(01项):指其他节能环保方面支出的资金。
10.城乡社区(212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款)行政运行(01项):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费用。含人员工资、保险、公业务费等。
城乡社区(212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指区住房的城乡建设局开展业务支出的资金。
城乡社区(212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99项):指区住房的城乡建设局其他费用支出的资金。
城乡社区(212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02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01项):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支出的资金。
城乡社区(212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03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99项):指城乡公共设施建设维护支出的资金。
城乡社区(212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5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1项):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工作支出的资金。
城乡社区(212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9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01项):指区住房的城乡建设局其他费用支出的资金。
11.农林水(213类)扶贫(05款)其他扶贫支出(99项):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扶贫支出的资金。
12.住房保障(221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1款)棚户区改造(03项):指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支出的资金。
住房保障(221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1款)老旧小区改造(08项):指老旧小区改造支出的资金。
住房保障(221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1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1项):指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的资金。
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部分。
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购房补贴(03项):指利州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发放的购房补贴。
其他(229类)其他支出(99款)其他支出(01项):除上述以外其他支出。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广元市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局内设办公室(挂行政许可股)、城乡建设管理股(挂建筑管理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股(挂项目管理股、招投标与定额管理股)等3个行政股室,下设城乡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城乡建设工程造价事务中心(挂城乡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保障性住房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村建建设发展中心等6个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广元市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负责城镇建设管理,负责村镇建设的规范和管理;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以及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城乡污水处理和城市供排水工程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供水、排水、节水工作;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负责建筑行业人才培养、教育、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工作。负责城镇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审查验收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城镇燃气管理;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监管。
(三)人员概况。广元市利州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现有编制58人(其中:公务员10人,事业编48人 ),实有人员52人(其中:公务员10人,事业人员4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8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530.95万元;年初结转结余8727.92万元,共计79740.17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基本支出894.96万元;项目支出78845.21万元,共计79740.17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涉及到有专项预算的部门,专项预算项目自评报告作为附件报送;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作为附表报送)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预算编制情况。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区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科学合理编制次年项目预算,按时完成了2022年预算编制工作。2022年收入预算总额为71012.25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81.3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63530.95万元。
2.执行管理情况。
行政运行保障情况,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使用预算资金。收入上,严格执行 “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按规定使用非税票据并直接缴入国库,无隐瞒收入和其他违反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行为。在支出管理中,认真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报销、重点工作和大额支付上会集体决策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每月与银行、财政国库科的对账工作,加强动态监控,保障机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结果应用情况。
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和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财经纪律相关规定,严控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严格报账程序,严把票据审核关,减少现金支付。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强化内控建设,防范防控岗位风险,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修改完善了《广元市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控制》等制度。
2.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根据省采购目录和财政部门预算管理要求,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将采购项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家具配置标准、新增资产配置流程、处置审批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固定资产采买、报废、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部门资产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建资产管理卡片,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
(三)自评质量
以上自评结果客观公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合格。
(二)存在问题。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认真组织实施,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各项收支安排使用符合事业发展计划和财政政策的要求,确保了单位正常运行和重大项目的实施,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和决算汇总工作, 2022年目标任务基本完成,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仍存在预算编制不够完善,个别项目进度缓慢、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
(三)改进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让预算编制更贴合实际,使项目预算与工作结合更加紧密。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按照项目开展进度有计划申请资金及时支付。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做好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工作,用好用活各类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广元市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房保障管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立项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工作,有效改善城镇户籍困难群众住房条件,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突出困难问题,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区住建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为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 制度,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区住建局组织实施了住房保障管理项目。
(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住房保障管理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区住建局住房保障2022年 建设保障性住房生产工作经费,用于开展2022年全区发放保障性住房补贴监管,保障性住房管理,保障性住房竣工质量等。
(三)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情况
住房保障管理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区住建局住房保障2022年 建设保障性住房生产工作经费,用于开展2022年全区发放保障 性住房补贴监管,保障性住房管理,保障性住房竣工质量监管 等支出,项目年初预算10万元,2022年1月—2022年9月该 项目预算拨款4.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执行数的41.2%。住房保障管理项目经费独立科目核算,严格报账程序,经局党组会议审批签字同意后,在局财务股报账开支。
二、项目绩效目标的核对和确定情况
(一)年初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项 目 完 成
|
数量指标
|
城建项目方案审查数量
|
30
|
质量指标
|
城建项目备案错误
|
无误
|
时效指标
|
重点项目保障和固定资产入库工作 时间
|
12个月
|
成本指标
|
建筑技术管理服务工作经费
|
10万元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城建项目方案审查效果
|
节约资源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应对部分自然灾害带来的伤害
|
提高人民安全感
|
生态效益指标
|
建筑生态良性循环
|
良性高效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建筑技术管理服务可持续
|
稳定运行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城镇居民满意度
|
80%以上
|
(二)绩效目标的核对情况
绩效评价组结合区住建局及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的绩效、目标设定进行分析评价发现,本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完整,未能完整的反应出项目支出产出的各项内容,成本指标也未进行细化,建议对项目绩效目标进行调整。区住建局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修正,详见下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城建项目方案审查数量
|
30套
|
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目标任务
|
800户
|
项目储备
|
2个
|
质量指标
|
城建项目备案错误
|
无误
|
工程质量合格率
|
100%
|
时效指标
|
重点项目保障和固定资产入库工作时间
|
12个月
|
成本指标
|
建筑技术管理服务工作经费
|
10万元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城建项目方案审查效果
|
节约资源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应对部分自然灾害带来的伤害
|
提高人民安全感
|
生态效益指标
|
建筑生态良性循环
|
良性高效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建筑技术管理服务可持续
|
稳定运行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城镇居民满意度
|
80%以上
|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22年住房保障管理工作开展以来,区住建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工作,有效改善了城镇户籍困难群众住房条件,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突出困难问题为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严格按照上级相关 文件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做好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监测评价。
区住建局按照全年工作任务进行管理,经费使用手续由专人经办、初审,主管领导审核,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最后经局财务股审核,报领导签字支出,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监管工作,大额经费支出经由局党组会议审批,资金管理按照区住建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产出情况
1.项目库储备
根据广元市“十四五”期间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要求,我区制定了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规划,建立租赁住房项目储备库,规划通过购买工业园区闲置职工用房改造公租房项目1个、新建人才公寓项目1个。对入库项目建立档案、根据项目成熟度进行排序并纳入度计划;
2.租赁补贴发放计划完成率2022年利州区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目标任务为800户,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实际发放住房租赁补贴800户。
3.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的保障区住建局对申请公租房保障并审核通过的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6个月轮候期内,全部通过配租公租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给予公租房保障,比例达到100%;
4.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目标
利州区确定在“十四五”期间大力增加新市民和青年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拟通过购买工业园区闲置公寓、新建人才公寓等方式,增加保障力度,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比例达到30%;
5.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政策和工作机制
区住建局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和推进机制,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方案进行联合审查。区住建局与区
6.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推动部门信息共享,并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利州区委托具有资质的广元市利州区城乡建设发展集团公司参与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并出台了具体措施。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并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
7.工程质量
区住建局切实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对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建设,落实项目各方责任,依法取得土地使用、规划、施工等许可文件。严格执行施工公示牌制度和永久性标牌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8.服务对象满意度
通过实物配租和发放租赁补贴等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应保尽保,让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低保家庭能够住有所居,住房困难家庭数量不断下降,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为创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巨大贡献。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
(二)项目绩效目标1-9完成情况及年终预计完成情况
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有序,截止2022年9月30日,基本完成该项目预期目标。明细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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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指标值
|
1-9月完成值
|
项 目 完 成
|
数量指标
|
城建项目方案审查数量
|
30套
|
30套
|
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目标任务
|
800户
|
800户
|
项目储备
|
2个
|
2个
|
质量指标
|
城建项目备案错误
|
无误
|
无误
|
工程质量合格率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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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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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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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保障和固定资产入 库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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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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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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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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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技术管理服务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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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
|
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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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益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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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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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项目方案审查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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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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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资源
|
社会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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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应对部分自然灾害带来
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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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人民安全 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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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人民安全 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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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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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生态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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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性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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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性高效
|
可持续影响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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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技术管理服务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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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运行
|
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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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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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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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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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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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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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主要问题
1.绩效管理不规范
评价发现,区住建局在预算管理中受传统财务模式影响,缺乏预算管理意识,尚未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具体为:一是预算管理缺乏统筹意识。缺乏全局统筹意识,没有形成从预算编制到预算执行、从绩效目标事前评估到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的管理闭环;二是对预算绩效管理政策规定学习不够、理解不透彻。部门对预算管理理解不够透彻,以会计核算代替预算管理,资金拨付代替绩效管理,没有更多考虑如何提升预算约束的刚性、财政资金如何提质增效。
2.预算执行率低于序时进度
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项目预算金额10.00万元,执行数4.12万元,执行率41.20%。
(二)改进措施与建议
1.牢固树立正确绩效观,落实主体责任
建议区司法局牢固树立正确绩效观,创新预算管理方式,突出绩效导向,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2.强化制度建设,突出过程监管
建议区住建局根据项目要求及特点,针对项目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支持对象等,进一步完善专项绩效预算管理办法;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理清项目主体,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跟踪及监管,强化项目绩效评价,突出评价结果的运用。
3.考虑到项目年初绩效目标工作任务基本已完成,到2022年9月30日项目资金财政拨付支出4.12万元,支出执行率仅占41.2%,全年计划支出执行数为10万元,建议调减该项目预算资金2万元。
广元市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自评报告
一、年度绩效目标
2022年,广元市下达我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任务300套,新筹集保障性住房360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800户,138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部实现开工。
二、项目自评情况
(一)城市棚户区改造
根据“城市棚户区改造绩效评价指标表”内容,逐项对照我区的实际工作,按照省财政厅和省住建厅的统一考核计算方法和打分口径,我区自评分为100分(详见附件1)。总体绩效自评为优。
1.资金管理方面(自评得分25分)
(1)资金筹集(自评得分5分)。2022年,我区到位上级棚户区改造资金306.38万元;区财政安排资金14625.5万元用于栅户区改造相关支出,争取棚改专项债券资金48600万元。
(2)资金分配(自评得分5分)。根据《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要求,我区在收到上级资金文件后,均及时下达。
(3)预算执行(自评得分10分)。建立了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确保了大稻坝棚户区改造项目共计300套建设任务按计划顺利推进。
(4)资金使用管理(自评得分5分)。我区严格按照《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无资金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也无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等违规违纪行为。
2.项目管理(自评得分15分)
(1)项目库储备(自评得分10分)。根据广元市“十四五”期间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要求,我区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储备库,规划棚户区改造项目15个。对入库项目建立档案、根据项目成熟度进行排序并纳入年度计划。
(2)评价报告报送及时、完整性(自评得分5分)。按时报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报告内容完整。
3.产出效益(自评得分60分)
(1)年度计划完成率(自评得分30分)。2022年我区的大稻坝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300套已基本建成。
(2)当年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棚改安置住房分配率(自评得分20分)。2022年度我区没有交付使用任务。
(3)工程质量(自评得分5分)。进一步加强栅户区改造项目管理,对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建设,落实项目各方责任,依法取得土地使用、规划、施工等许可文件。严格执行施工公示牌制度和永久性标牌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程序合法,质量安全监管到位。目前,没有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或经查实存在工程质量问题。
(4)棚户区改造拆迁居民满意度(自评得分5分)。严格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规定,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切实满足了棚户区改造拆迁居民的需求。拆迁现场设立公示栏,将拆迁政策法规、相关文件、补偿标准、拆迁安置房源、拆迁实施单位和评估单位等内容进行公示,并邀请被拆迁居民代表全程参与,保障知情权和参与权。棚户区改造拆迁居民满意度为95%。
(二)保障性租赁住房
根据“租赁住房保障绩效评价指标表”内容,逐项对照我区的实际工作,按照省财政厅和省住建厅的统一考核计算方法和打分口径,我区自评分为100分。总体绩效自评为优。
1.资金管理情况方面(自评得分25分)
(1)资金筹集(自评得分5分)。2022年,我区到位上级保障性住房资金1575万元(其中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292万元、公共租赁住房补助资金1283万元),区财政安排资金208.49万元用于住房保障对象租赁补贴发放及维修维护项目实施支出。
(2)资金分配(自评得分5分)。根据《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要求,我区在收到上级资金文件后,均及时下达。
(3)预算执行(自评得分10分)。建立了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确保了安居工程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4)资金使用管理(自评得分5分)。我区严格按照《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无资金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也无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等违规违纪行为。
2.项目管理方面(自评得分15分)。
(1)项目库储备(自评得分10分)。根据广元市“十四五”期间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要求,我区制定了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规划,建立租赁住房项目储备库,规划通过购买工业园区闲置职工用房改造公租房项目1个、新建人才公寓项目1个。对入库项目建立档案、根据项目成熟度进行排序并纳入年度计划。
(2)评价报告报送及时、完整性(自评得分5分)。已按时报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报告内容完整。
3.产出效益(自评得分60分)。
(1)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完成率(自评得分10分)。2022年,我区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任务为360套,实际完成362套,完成率100.56%。
(2)新筹集公租房年度计划完成率(自评得分8分)。2022年我区无新筹集公共租赁住房任务。
(3)租赁补贴发放计划完成率(自评得分5分)。2021年我区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目标任务为800户,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实际发放住房租赁补贴800户,累计发放金额180万元。通过审计、财政等部门检查,无违规发放租赁补贴行为。
(4)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的保障率(自评得分5分)。对申请公租房保障并审核通过的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6个月轮候期内,全部通过配租公租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给予公租房保障,比例达到100%。
(5)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目标(自评得分7分)。我区在“十四五”期间大力增加新市民和青年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拟通过购买工业园区闲置公寓、新建人才公寓等方式,增加保障力度。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比例达到30%。
(6)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政策和工作机制(自评得分7分)。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和推进机制,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方案进行联合审查。区住建局与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推动部门信息共享,并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7)租赁住房运营管理(自评得分8分)。我区委托具有资质的广元市利州区城乡建设发展集团公司参与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并出台了具体措施。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并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
(8)工程质量(自评得分5分)。切实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对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建设,落实项目各方贵任,依法取得土地使用、规划、施工等许可文件。严格执行施工公示牌制度和永久性标牌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9)服务对象满意度(自评得分5分)。通过实物配租和发放租赁补贴等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应保尽保,让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低保家庭能够住有所居,住房困难家庭数量不断下降,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为创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巨大贡机p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满意度为90%。
(三)老旧小区改造
根据“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指标表”内容,逐项对照我区的实际工作,按照省财政厅和省住建厅的统一考核计算方法和打分口径,我区自评分为100分。总体绩效自评为优。
1.资金管理方面(自评得分30分)
(1)资金筹集(自评得分10分)。2022年,我区到位上级老旧小区改造资金23856.81万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4058.92万元、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715.89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17632万元),区财政安排资金80万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支出。
(2)资金分配(自评得分5分)。根据《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要求,我区在收到上级资金文件后,均及时下达及分配。
(3)预算执行(自评得分10分)。建立了预算执行、绩效监控机制,确保了嘉陵、东坝、南河、上西、河西等5个街道和宝轮、三堆等2个镇共138个老旧区改造项目建设任务按计划顺利推进。
(4)资金使用管理(自评得分5分)。我区严格按照《四川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无资金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也无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等违规违纪行为。
2.项目管理(自评得分10分)
(1)项目库储备(自评得分3分)。根据广元市“十四五”期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我区建立了项目储备库,计划改造老旧小区409个。对入库项目建立档案、根据项目成熟度进行排序并纳入年度计划。
(2)统筹协调机制(自评得分2分)。组织区级部门、乡镇街道、社区、水电气专营单位、业主委员会、小区居民、国有企业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形成联动机制,定期汇总解决施工堵点难点,对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的施工材料、进度和工程施工质量等方面实时监督、全程把关。
(3)评价报告报送(自评得分5分)。按时报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报告内容完整。
3.产出效益(自评得分60分)
(1)年度计划完成率(自评得分30分)。2022年我区的138个老旧区改造项目建设任务已完工120个,目前正在进行竣工验收、结算审计等工作,剩余18个未完工小区,预计2023年1月底完工。
(2)居民参与(自评得分5分)。老旧小区改造将按照“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领、各方支持”的方式统筹推进,采取“居民出一点、社会支持一点、财政补助一点”等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
(3)改造内容(自评得分10分)。首先完善基础,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有效修绪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水,小区道路环境优化等基础设施。其次是改善民生,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最后是提升形象,将体量小,单一杂乱的小区连片改造,打造区域景观,提升城市形象。
(4)工程质量安全(自评得分4分)。进一步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按照法定程序报批改造,落实项目各方责任,严格执行施工公示牌制度和永久性标牌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程序合法,质量安全监管到位。目前,没有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或经查实存在工程质量问题。
(5)长效管理机制(自评得分4分)。进一步完善各项机制建设。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广元市利州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导意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联席会议、审批、调度等工作协同机制及小区后续长效管理机制。
(6)完善配套政策制度(自评得分2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我们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实行“菜单式”定制改造,在“基础+完善+提升”的总要求上,一是加大联审联批协调力度,有效缩短前期办理时间,为提速改造争取时间;二是将改造项目审批关口前移,到改造小区现场进行审批,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三是坚持多方联动,区级相关业务部门、乡镇街道、社区、水电气专营单位、业主委员会、小区居民、国有企业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有效促进了改造提速;四是区住建行业管理部门定期汇总解决施工堵点难点问题,对施工材料、工艺和工程施工质量等方面全程把关、实时监督。
(7)完成改造小区居民满意度(自评得分5分)。
严格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相关政策定,本年度完成138个老旧小区建筑屋顶改造、围墙改造、室外道路改造、室外给排水改造等工作。经问卷调查改造后的小区居民非常满意,满意度为91%。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成效
(一)保障成果凸显。近年来,中心城区累计建成公共租赁住房小区17个、6356套,实施老旧小区改造348个、31445户,受益群众超过11万人。通过多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实施,我区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得到了有效改善,同时也拉动了经济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助推经济发展。在切实改造民生的前提下,将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作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支撑点和经济新常态下激发潜在需求的新增长点,全年完成投资超过18000万元。
(三)积极争取金融支持。在省、市财政和住建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紧紧抓住国家对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支持机遇,积极争取金融信贷政策支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切实破解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筹措难题,全年争取棚改专项债券资金48600万元。
四、综合评价及结论
2022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指引下,通过全区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申请、审核、房源计划建设和竣工、分配管理及复核退出均按政策规定和相关流程进行,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良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分配管理工作成绩较为突出。2022年我区3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棚户区改造、租赁住房保障、老旧小区改造)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自评得分均为100分。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明确目标抓落实。2023年,拟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82套,概算预计投资2600万元;实施老旧小区改造117个,概算投资37212万元;计划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600户。
(二)贴近民意重保障。加大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力度,结合完整社区建设,加快老旧小区改造进度。坚持公共租赁住房“以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保障方式,提高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市场房屋租赁能力。同步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审查清退活动,力争通过实物配租的形式解决100户以上特困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三)坚持创新出成效。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动态管理,做到“保障有据、退出有序”,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完善保障体系。加快办理经适房上市交易相关工作。协调、联系相关部门搞好辖区房改房产权遗留问题,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社会矛盾。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
中央主管部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地方主管部门
|
广元市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广元市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资金情况(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A)
|
全年执行数
(B)
|
预算执行率
(B/A)
|
年度资金总额:
|
89172.18
|
89172.18
|
100%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74258.19
|
74258.19
|
100%
|
地方资金
|
14913.99
|
14913.99
|
100%
|
其他资金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全年完成棚户区危旧房改造300套,城镇老旧小区改348个,发放租赁补贴800户。
|
完成货币化安置300套,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280套,348个城镇老旧小区全部开工,完工348个,发放住房租赁补贴800户,金额180万元。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
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
改进措施
|
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
300套
|
300套
|
|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
348个
|
348个
|
|
发放租赁补贴
|
800户
|
800户
|
|
质量指标
|
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
合格率100%
|
100%
|
|
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质量安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制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并强化运用。
|
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等文件
|
已完成
|
|
时效指标
|
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实物建房部分实现开工,货币化安置部分签订补偿还房协议。
|
300套
|
300套
|
|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现100%开工。
|
100%
|
100%
|
|
租赁补贴按月发放。
|
100%
|
100%
|
|
绩效指标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通过棚户区改造归集土地
|
300亩
|
310亩
|
|
通过开放老旧小区(街区)改造提升商业街区整体形象。
|
30000平方米
|
32000平方米
|
|
社会效益
指标
|
通过棚户区改造提升居民居住条件。
|
700户
|
700户
|
|
通过老旧小改造提升居民居住条件。
|
31445户
|
31445户
|
|
补助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降低租房成本。
|
800户
|
800户
|
|
生态效益
指标
|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配套建设(改造)污水管网、绿地,推广使用绿色建筑节能材料。
|
建设污水管网10公里,新增绿地面积4000平方米,推广使用绿色建筑节能材料2000平方米。
|
建成污水管网11公里,新增绿地面积4300平方米,推广使用绿色建筑节能材料3200平方米。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通过改造棚户区,提升宜居环境。
|
平方米
|
平方米
|
|
通过改造老旧小区,提升宜居环境。
|
平方米
|
平方米
|
|
通过发放租赁补贴,缓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压力。
|
800户
|
800户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群众认可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和租赁补贴成效,达到满意度要求。
|
80%以上
|
95%以上
|
|
说明
|
无。
|
广元市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
第一重点对三堆老街社区新建污水管网3km,维修改造管网5km。第二老旧小区电梯安装199部。
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区住建局专项业务费申报资金项目与实施项目完全相符。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2022年度城乡建设发展资金预算为1142万元,年底已实现拨付966万元,包括污水处理运行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程款。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区住建局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建立有《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合理、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及时规范,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我区城镇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具体由区属国有企业区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负责实施。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按项目组建了相应的管理队伍,按照规定进行了公开招标选择作业单位,根据招标文件签订了施工合同,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完工组织了竣工验收,结算审计,财务决算等相关手续。
2.老旧小区电梯加装任务为199部,年底完成已实现全部开工。
三、项目绩效情况
项目效益情况。
区住建局城镇污水治理项目达到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群众满意度高,在全区人大代表测评中达到85%以上满意率,通过全局上下干部职工努力,我区城镇化水平、居民住房保障水平、城乡面貌均达到的前所未有的水平,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指数不断提升,人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再上新台阶。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财政资金调度不能满足工作进展的资金需求,从而工程进度。
二是个别电梯公司为追求加装数量,未严格按照流程征求1,2楼业主意见,存在投诉较多的现象。市、区配套资金未到位,导致资金拨付进度缓慢,部分小区业主意见较大。
(二)相关建议。加强资金调度,加大保障力度。
广元市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广元市利州区大石老旧管网改造项目
|
中央主管部门
|
|
地方主管部门
|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
资金使用单位
|
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资金情况(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A)
|
全年执行数
(B)
|
预算执行率
(B/A)
|
年度资金总额:
|
1142
|
996
|
87.22%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1142
|
996
|
87.22%
|
地方资金
|
|
|
|
其他资金
|
|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重点对三堆老街社区新建污水管网3km,维修改造管网5km电梯安装199部
|
已完成总工程量的100%。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
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
改进措施
|
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大石镇雨水管网改造
|
8.2KM
|
100%
|
项目正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
电梯安装数
|
199
|
100%
|
项目正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
质量指标
|
项目质量满足规范、规程、设计要求,同时达到合同质量目标。
|
合格
|
合格
|
|
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率
|
≥90%
|
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2.12.30
|
100%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加强管网设施规范化管理,夯实市政基础设施工作根基
|
好
|
好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改善大石镇人居环境,提升管网使用效率,保证管网畅通率
|
好
|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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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指标
|
科学安全维护管理,便于管网正常使用,促进社会稳定
|
好
|
好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当地群众满意率
|
≥90%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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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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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是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最为密切的承载体,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四川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川办发〔2020〕58号)和《广元市利州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利灾险普办〔2021〕7号)相关要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编制本区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任务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开展调查人员培训、外业信息采集、内业资料整理、数据质量审核等工作。其中,有关工作依托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和基层组织进行开展,同时加强对具体采集人员的培训,确保第一手数据的质量。
按照事权责任划分,普查经费由各级财政纳入预算安排,区财政负责本级普查工作经费保障。对已安排各领域的常态化风险调查工作经费,优先用于普查工作,普查工作结束后按原用途安排使用。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经过市场询价,参考其他地市类似的项目成交案例,根据我区城乡住建领域普查对象工作量,测算需要28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书面报告区政府后已安排200万元,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三)项目绩效目标
详见附表。
(四)项目资金相符性
我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基本相符,申报目标与实际相比误差低于5%,属正常误差范围。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22年区财政实际安排风险普查采购预算200万元,2022年批准用款计划125.4万元,2023年批准用款计划70万元。
2.资金到位。本项目预算资金210万元,实际到位195.4万元,到位率93.05%。
3.资金使用。本项目实际支付195.4万元,略低于预期。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流程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为加强项目推进管理工作,我区成立了广元市利州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广元市利州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办公室,明确普查工作专班,细致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因本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专业技术性强,时间紧、任务重。拟借鉴先行先试地区经验做法,在局风险普查领导小组领导下,普查专班具体组织实施,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基层调查人员提供专业的技术培训与指导开展基础数据的核查和录入工作,并开展过程与最终成果的质量核查,完成普查成果的汇交工作。为确保对本项目监管到位,我局与四川轩辕招标代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全程参与招标全过程,与四川轩辕招标代理公司共同编制《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服务项目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6月29日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四川农业大学为本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通过调查,本次利州区完成调查图斑建筑总栋数共计106657栋,其中城镇房屋19542栋、农村房屋87115栋。完成调查的房屋总面积数5477.28万m2,其中城镇房屋面积数3810.15万m2,农村房屋面积数1667.13万m2。共有住宅建筑96567栋(占比90.54%),调查总面积4278.02万m2(占比78.10%)。非住宅10090栋(占比9.46%),调查总面积1199.26万m2(占比21.90%)。完成市政道路调查138条,共计199.17千米。完成市政桥梁调查59座,共计9676.9米。完成供水厂站调查8座,完成市政供水管线调查356条,共计334.64千米。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所有下达工作量且质量合格,并通过省、市多轮抽检,验收达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摸清了我区现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存量底数,了解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抗震设防基本情况,客观认识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抵抗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我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最大程度减少自然灾害对人们的影响,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因本次普查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我局未能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压实具体普查责任人,管理工作还存在一定纰漏。
(二)相关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不折不扣的开展项目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及懈怠现象。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在工作上锚定目标、聚焦重点,确保工作实效。
五、评价结论
我局在本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能够顺利完成,主要是在普查开展过程中做到以下四点:一是充分依托区普查办的统筹协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本级普查办反映;二是紧密协调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各部门提供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基础数据,多方协调沟通,大力做好内业整合,减轻外业调查压力;三是基层群众及调查人员的理解与支持,通过本级普查办大力宣传沟通引导,充分争取乡镇、街道、村(社区)力量的支持配合;四是专家学者等专业力量的技术支撑与帮助,本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指导培训作用。
本次自评得分95分,结论为合格。
广元市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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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风险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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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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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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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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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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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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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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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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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执行数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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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率
(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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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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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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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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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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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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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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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125.4
|
5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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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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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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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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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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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调查图斑建筑总栋数106657栋,面积为5477.28㎡,其中城镇房屋面积为3810.15㎡,农村房屋面积166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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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总工程量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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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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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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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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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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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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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实际
完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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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原因和
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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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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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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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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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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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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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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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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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7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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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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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普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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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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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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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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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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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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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进度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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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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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居民居住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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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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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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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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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居民房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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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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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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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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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居住环境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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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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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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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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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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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群众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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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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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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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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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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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