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标准”保障经费。为响应国家政策,更好促进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将“助力办好特殊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我局将特殊教育经费保障置于财政教育投入的重要一环,每生每年按6000元标准给予补助,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保障高达同阶段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的8倍。近3年来,区财政累计安排特殊教育资金达2068万元。
二是“高质量”实行资助。在落实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的同时,对我区学前至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生及时给予生活费补助、国家助学金等各类学生资助,做到应覆盖全覆盖。近3年来,共计资助各类残疾学生1112人次,资助金额125.33万元。
三是“高规格”改善办学。为助力残障青少年成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时代新人,区财政精准发力筹集资金,着力改善利州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近3年来,共投入约550万元,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建成自闭症康复室、物理治疗室、言语障碍康复室、音乐治疗室、集体语训室、电脑室、美工室等功能性教室,惠及200余名师生,给适龄残障儿童搭建了更好接受教育、康复和培训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