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多元化开展社会化服务。供销合作社服务主体根据小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需求意愿,为小农户、家庭农场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小麦、水稻、油菜、大豆、玉米、粮油等农作物耕、种、防、收多个环节全过程生产托管服务。
二是严格把关服务主体遴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就近就地、节约成本”的原则,根据我区供销系统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的规模、能力等基本条件,在供销合作社基层社、社有企业中择优遴选服务能力强、拥有相匹配的服务设施、社会信誉好、接受部门监督管理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三是做好社会经济效益分析。通过项目实施,让我区项目区域内的粮食促壮稳产,提升粮食产能,利用项目资金补贴,降低农业社会化服务价格,转变经营理念,将农民由农业直接生产者变为土地经营者,通过服务主体开展专业化生产服务,促进规模化和机械化水平全面提高,同时保证生产效果,提高产量和品质,确保我区优质粮油产业持续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