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责任意识。组织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召开安全生产会议2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杜绝“事后发力”思想,坚持眼睛向下、紧盯一线,下沉监管力量,严格监管执法,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精准排查整治事故风险隐患,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严格专项整治。对重点行业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对矿山、危险化学品、在建施工项目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监管,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截至目前,抽查检查企业317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2个,罚款3.5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完成。
(3)强化防范应对。为打好“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攻坚战,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和巡查值守,紧盯防汛重点部位,落实落细各项防汛措施,严格落实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组建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启动响应、科学有效处置。目前,发布预警信息3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