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先行,依法行政。围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序推进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定了《水行政执法人员岗位责任制》《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等相应规章制度,并按有关要求完成制度上墙。制定《水行政执法检查、督查问题整改工作巡查登记表》,及时准确登记行政检查情况,进一步提高水行政执法工作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积极普法,预防违法。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开展普法宣传7场次。发动水利干部职工到基层社区、村(社区)利用宣传展板、宣传单等方式开展宣传20余场次。今年以来,全区查处水事违法行为4起,其中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线索1起,向区纪委移交线索1起。
加强巡查,联合打击。积极履行水行政法定执法职责,今年以来,全区各级水行政执法人员日常监督巡查河道长度1763.6公里,巡查水域面积416.9平方公里,巡查监管对象共110个,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1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26车次。积极参加市局在南河、清江河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6次,与公安、交通及周边县(区)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打击活动2次,维护了河湖良好水事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