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广元市利州区2023年第24批次建设用地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0.5869公顷,位于广元市利州区河西街道群心社区2、3组。实际征地面积、范围、权属以及地类等,以土地现状调查为准。
二、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法定情形规定的第(三)项,用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三、拟征收单位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2023年8月底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组织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广元市利州区河西街道办事处,对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完成现状调查。
五、其它事项
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启动土地征收范围内新栽、移栽、抢栽除粮食蔬菜以外的苗木及其他附着物;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等。暂停办理土地流转申请、工商税务注册登记、户籍登记(正常婚姻、出生、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部队复员或转业未安置人员以及刑满释放等户籍登记人员除外)等审批事项。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安置。
公告时间: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28日。
联 系 人:李新林
咨询电话:13908129083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