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城乡综合治理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 详情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城乡综合治理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 2023-08-22   来源: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信息类型: 部门动态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强化垃圾处置设施管理。严格落实“首席安全官”制度,建立完善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加强演练,对辖区内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渗(压)滤液收集处理站、非正规垃圾堆放场、厨余垃圾处理厂等进行全面排查,严防气体中毒、窒息、爆炸等安全事故发生,严防滤液外溢造成土壤、水体污染。

加强秸秆、垃圾焚烧监管。压实乡镇(街道)、村(社区)属地责任,实行区、乡镇、村(社区)、村民小组四级联动,严防“第一把火”“区域交界烧火”,拆除无使用价值的垃圾屋,维修破损、熏黑的垃圾屋。同时广泛开展秸秆、垃圾禁烧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禁烧意识。

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责任制+清单制+信息化”的模式,推行安全监管清单信息化管理,建立安全生产履职电子档案,实现履职情况“随时更新随时可查”,确保“照单履职、按单办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Copyright 2013 www.lz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分图片提供:赵辉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川公网安备号 51080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839-2398127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20014 蜀ICP备08108490号-1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