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垃圾处置设施管理。严格落实“首席安全官”制度,建立完善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加强演练,对辖区内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渗(压)滤液收集处理站、非正规垃圾堆放场、厨余垃圾处理厂等进行全面排查,严防气体中毒、窒息、爆炸等安全事故发生,严防滤液外溢造成土壤、水体污染。
加强秸秆、垃圾焚烧监管。压实乡镇(街道)、村(社区)属地责任,实行区、乡镇、村(社区)、村民小组四级联动,严防“第一把火”“区域交界烧火”,拆除无使用价值的垃圾屋,维修破损、熏黑的垃圾屋。同时广泛开展秸秆、垃圾禁烧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禁烧意识。
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责任制+清单制+信息化”的模式,推行安全监管清单信息化管理,建立安全生产履职电子档案,实现履职情况“随时更新随时可查”,确保“照单履职、按单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