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党政同责,压实责任。设立“田长+网格”,以行政村划分为基础,将全辖区内所有耕地纳入网格化监管保护范围,分层建立田长制。各田长在所处网格内认领一处耕地作为“责任田”,树立责任标识牌,围绕农田“优化、保护、管理、利用”等环节,加强耕地保护责任。各级田长对所认领的“责任田”数量、质量及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承担一线监管责任。
二是坚持依法依规,从严管理。镇级田长每年至少召开1次调度会,并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建立体现耕地数量和质量真实可靠的清单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建立考核制度,对在田长制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各村(社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表扬奖励。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实现从严管理。
三是坚持主体责任,积极宣传。各村(社区)承担耕地保护政策宣传主体责任,镇级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手段,加强田长制相关政策解读和信息发布,广泛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向公众公告田长名单、职责范围及监督电话等信息,引导公众支持监督田长工作,增强公众对耕地保护的责任意识与参与意识,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