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管理体制。构建“覆盖全区、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责任到人”的区、乡、村三级田长制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田长是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第一责任人,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耕地保护机制。全区配备区级田长2人、副田长29人,乡级田长26人、副田长48人,村级田长116人、网格员635人。
规范巡田工作。明确各级田长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田工作,区级田长每季度巡田不少于1次,乡级田长每月巡田不少于1次,村级田长、网格员每周巡田不少于1次。各级田长在开展日常巡查时,按要求做好巡田记录,并及时上报发现问题,充分发挥镇、村级田长和网格员“前哨”作用,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制止,坚决杜绝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今年以来,各级田长、网格员巡田达7000余人次,发现问题线索20起,均已妥善处理。
强化督查考核。严格日常督导和专项督导,主要通过“四不两直”方式直接深入各乡镇(街道)查看田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并对乡镇(街道)田长制工作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将“田长制”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