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乡村振兴财政投入。2023年全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持乡村振兴32个科目,预算金额较去年增长5%以上,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1—7月,共争取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超8300万元,实现支付5400余万元。
二、强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充分激发财政涉农资金集聚效应,首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098万元,整合比例达95%;全面落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在政府网站公示72项惠民惠农补贴清单并动态更新。1—7月,通过“一卡通”发放惠民惠农补贴7900万元,惠及群众近27万人次。
三、强化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探索开展涉农重大灾害保险,因地制宜推进农业保险服务,推动全区水稻、玉米、小麦“三大主粮”农业保险提质增效,足额安排财政补贴资金分担比例预算,确保财政农业保费补贴资金到位。1—7月,结算兑付2022年度保费补贴372万元,实现三大主粮农业保险投保面积综合覆盖率达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