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多途径核查,明确追缴任务。用活多部门协调机制,定期同公检法部门核对服刑人员信息数据,结合省系统下发的疑点数据,重点对重复领待、死亡冒领、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等进行核查,严格遵循“先暂停、再核查、后追缴”工作思路,及时确认违规领待事实,精准核实违规领待金额,建立违规领待追缴计划,确保按时足额追缴归库。
二是多方式追缴,提升追缴效率。政策法规宣讲在前,家属思想疏导在中,金融执法划扣在后。注重与家属沟通,解释具体情况,细致讲解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相关法律法规,耐心做好相关家属的思想疏导工作;对于拒不退还违规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加强与合作金融机构紧密联系开展个人账户养老金划扣模式,构建制度化、科学化的基金追缴工作机制。
三是多维度宣传,塑造法规环境。通过微信公众号、印发宣传手册、专场宣传等方式多渠道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宣讲骗取养老保险待遇典型案例及违规违法后果,开展警示教育,营造人人学法守法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