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参保缴费关。明确参保缴费调整政策,全面推进参保缴费,对重点人群实行分类资助参保。2023年我区458名城镇特殊困难人口参加了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90人购买了元惠保补充保险。共资助359名城镇特殊困难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金额10.19万元。
把好待遇支付关。按照政策要求,及时调整,实行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梯次减负的医疗支付政策,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逐步实现向常态化保障水平过渡。1—6月城镇特殊困难人口共享受大病保险68人次,赔付金额9.44万元。
把好风险监测关。着力建立健全防范返贫致贫预警监测机制,守住防范因病返贫致贫底线,与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部门之间实行贫困人员信息实时共享,根据各部门反馈的因病返贫致贫监测户或低保对象名单,进行身份标注,采取参保资助、享受医疗救助等特殊支付政策。1—6月共救助城镇特殊困难人口221人次,救助金额10.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