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重责任,凝聚工作合力。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各级部门关于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成立镇、村(社区)、组三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指标,加大督导督查、奖励惩治等工作力度,压实养殖场(户)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二是重摸排,做到底数清楚。全面摸排辖区内畜禽养殖场及规模以下养殖户数量、饲养种类、粪污处理设施等信息,及时掌握各类养殖场(户)规模变更、设施更新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建立整改台账,确定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期限,确保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三是重循环,聚焦绿色发展。统筹推进绿色养殖场(户)与全省乡村振兴先进县(区)建设工作,大力推广精准饲喂、清洁养殖等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支持养殖场(户)标准化升级改造,推广雨污分流、干湿分离模式,提高饲料转化率,有效降低养殖业污染物排放,从源头上控制粪污产生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