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压实分级责任。镇一级落实组织领导,压紧压实田长对辖区内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镇总田长、副田长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巡田工作,村级田长、网格员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巡田工作,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并上报违法违规占用、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等破坏耕地及损坏保护标志牌行为,协助开展行政强制执行、调解纠纷等,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2)推动宣传教育。自田长制全面推行以来,树立田长制公示牌11块、发放宣传资料258份、利用宣传车等方式深入宣传相关法规政策及推行田长制、耕地保护的具体案例,营造全社会了解关心田长制、牢牢保护好耕地的良好氛围。
(3)强化动态巡查。我镇村采取“党员+志愿者+村组干部”模式,激发群众自治内生动力,截至目前成立田长制工作小组11个、共92人。同时结合“巡、查、管、教”综合一体巡护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巡田工作,今年来由镇、村两级田长带队开展巡田工作49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