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行政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主体1个: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东坝街道莲花路393号 邮编:628017 电话0839-3311508
行政执法机构设置3个:
1.国库股(政府采购监督股)
主要职责:拟订全区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负责审核区级政府采购预算。监督管理区级政府采购活动。负责区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股室负责人:文思 联系电话:0839-3311793
2.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股
主要职责:牵头建立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制度机制。负责重大财政政策落实、财经纪律执行、行业执业质量等监督检查工作。
股室负责人:曾庆军 联系电话:0839-3381280
3.资产综合股
主要职责:管理财政票据;组织制定和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处置工作;推进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起草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有关制度;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参与拟订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等;负责组织实施国有企业资产产权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财务监督管理、薪酬管理等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承担监管企业章程的审核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重大事项的监督管理;督促所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工作。
股室负责人:白川清 联系电话:0839-3311509
4.法规会计股(行政审批股)
主要职责:负责财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制定财政执法责任制度并组织监督检查;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备案等工作。
股室负责人:吕彦辰 联系电话:0839-3311520
二、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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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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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仕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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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705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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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彦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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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70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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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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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705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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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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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705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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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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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705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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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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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7051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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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耀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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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7051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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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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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7051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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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 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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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7051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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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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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7051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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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正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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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7051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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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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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7051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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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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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7051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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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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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7051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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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 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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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7051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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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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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7051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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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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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7051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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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秀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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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7051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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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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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7051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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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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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7051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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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 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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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7051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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胥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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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7051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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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卫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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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7051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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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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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7051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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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人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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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H0222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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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四川政务服务网、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含行政执法权力及责任事项的权限、职责、服务指南、法定依据、流程图、程序)
http://www.sczwfw.gov.cn/jiq/front/item/bmft_index?deptCode=11510701008454365A&areaCode=510802000000
http://www.lzq.gov.cn/news/show/20230714083410461.html
四、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行政执法责任制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方式
(一)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等权利,详见相应法律法规。
(二)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
部门: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利州广场金橄榄广场2栋25楼。
电话:0839-3221961
2、行政诉讼
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1070号(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一楼)
电话:0839-3303263
(三)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
部门:广元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利州广场金橄榄广场2栋25楼。
投诉电话:0839-3231679
行政执法责任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5〕36号)
《四川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川府法〔2005〕24号)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五、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78号公布2014年5月17日
《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川财规〔2018〕20号)
六、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库(检查对象名录库)、2023年抽查计划
(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3项)
1.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涉及财政、财务和会计等事项实施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3.5.30)第二条
检查对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
检查内容:四川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以下统称监督对象)涉及财政、财务和会计等事项实施的监督活动,适用本条例。
2. 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2.6.29)第五十九条
检查对象: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
检查内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二)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三)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3. 对财政票据印刷、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依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2013.1.1)第三十七条
检查对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检查内容: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制度,对财政票据印制、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2023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检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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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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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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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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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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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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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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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行政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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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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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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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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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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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20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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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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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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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股(政府采购监督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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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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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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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20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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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执收单位、使用财政票据的所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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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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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综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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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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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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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6-20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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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工作注意事项:每年随机抽查事项不低于抽查事项总数的50%,抽查对象不少于全部抽查对象的70%。原则上同一年度对同一管理对象的抽查次数不超过2次。对社会关注度高、被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纪违规记录、失信等级高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适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检查前三天,通过机选或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检查情况和结果由财政法规股在五日内公示并录入一体化行权平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经局领导审签后报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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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查对象名录库
广元市利州区集中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1家:广元市利州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一)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许可文书格式文本》的通知(司发通〔2004〕167号)
(二)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的通知 》(司发通〔1997〕085号)
(三)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格式范本(2022年版)》的通知(川司法发〔2022〕99号)
(四)广元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广元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定的通知(广司发〔2011〕86号)
八、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1.行政许可:广元市利州区代理记账机构清单
http://www.lzq.gov.cn/news/show/20230714083906989.html
2.行政处罚: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广利财函〔2023〕4号)
https://zfcg.scsczt.cn/freecms/site/sichuan/ggxx/info/2023/47941842-27cc-4a71-98d9-28366f613ebf.html
九、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
比照执行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广利府办发〔2019〕34号)
十、广元市利州区司法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
http://www.lzq.gov.cn/news/show/202307140838119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