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隐患排查精度,不落下一户。股室牵头和各乡镇街道对经营性自建房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燃气线路等方面安全隐患排查。发现潜在安全隐患,做好台账并采取修理、加固或拆除等整治措施,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坚决撤离人员,采取封闭、隔离等应急措施,加快治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员绝对安全,守牢房屋安全底线。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深度,不错过一人。通过乡镇(街道)联合举办坝坝会和宣传活动,向居民普及有关自建房安全管理、使用维护等知识,提高公众对自建房安全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了解如何预防和应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促使居民自觉履行管理和维护自建房的责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三是加强整改治理力度,不放过一处。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经营性自建房进行整改或封堵,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带险不经营”工作要求。与此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帮助居民解决安全问题,确保D级不住人、C级不经营。通过强化整治措施的执行,推动自建房的整体安全水平提升,减少潜在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