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主体1个: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广元市利州区雪峰街道雪峰村三组曙光街45号 邮编:628017电话:0839-3371077传真:0839-3370883
行政执法机构设置25个:
1.登记注册股(信用监督管理股)
股室职责: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推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承担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承担企业法人基础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承担区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组织实施集中审批有关业务培训指导工作。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无照经营查处工作。负责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全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牵头协调“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股室负责人:王靖 联系电话:0839-3365873
2.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股。
股室职责:拟订市场及网络商品交易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开展合同信用建设。拟订规范市场次序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农资、成品油等商品质量监测。组织、指导查处市场中的违法行为。
股室负责人:孙丽平 联系电话:0839-3370933
3.执法稽查股
股室职责:拟定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网络商品交易违法违规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负责全区规范直销、禁止传销工作,承担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商业贿赂及其他市场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虚假宣传和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行为。
股室负责人:赵鹃 联系电话:0839-3261813
4.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股室职责: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组织开展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环境评价工作。负责12315网络体系建设和投诉举报咨询的受理、处理及数据汇总分析、管理使用工作。指导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协调解决跨区域消费纠纷。负责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区保护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开展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投诉、申诉、举报中案源材料的收集、分流、统计等诉转案工作。
股室负责人:向春 联系电话:0839-3233115
5.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
股室职责: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负责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承担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工作。负责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白酒和食品添加剂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股室负责人:赵华 联系电话:0839-3370596
6.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
股室职责: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流通和餐饮服务领域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安全状况调查工作。分析掌握流通和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实施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作。负责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经营、消费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负责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股室负责人:武贝澄 联系电话:0839-3265621
7.食品药品安全综合股。
股室职责:拟订推进全区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编制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报告,制定食品药品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综合协调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负责区食安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股室负责人:何欣 联系电话:0839-3262876
8.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
股室职责: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流通和使用环节法律、法规。拟订药品零售环节、医疗器械化妆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监测。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掌握分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安全形势。统筹协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召回监督管理。
股室负责人:张焕蓉 联系电话:0839-3370890
9.知识产权管理股
股室职责:拟订全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等行政职责。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拟订实施专利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依法保护专利权,组织调处专利纠纷。拟订实施商标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和指导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品、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调处商标纠纷,承担驰名商标保护工作。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协助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股室负责人:李晓会 联系电话:0839-3371007
10.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
股室职责:牵头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拟定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承办产品防伪使用的自愿备案工作。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宜,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拟订全区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预警管理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负责全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股室负责人:陈光蓉 联系电话:0839-3370850
11.标计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
股室职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工作。承担商品量、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拟订标准化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地方标准立项工作,指导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对标准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推动国际标准化工作。监督管理商品条码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合格评价与检验检测市场。负责全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的监督管理。
股室负责人:何昌碧 联系电话:0839-3365851
1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股室职责:拟订特种设备安全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实施监督检查。依法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风险分析工作。按权限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按权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按应急预案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
股室负责人:罗永忠 联系电话:0839-3365730
13.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查处本行政区域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承担组织查办跨区域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工作。负责市场监管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按上级安排承担反垄断执法工作。承担监督规范直销,打击违法传销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指导派出机构开展行政执法和案件查办工作。
大队负责人:魏明 联系电话:0839-3261813
14.市场监管所(分局)(12个派出机构)
三堆、宝轮、荣山、大石、龙潭、南河、雪峰、万缘、东坝、嘉陵、上西、河西等街道(乡镇)分设市场监督管理所。
主要职责:依法查处本辖区有关市场监管违法违规行为。
二、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序号
|
姓名
|
行政执法证编号
|
1
|
边境元
|
23070530096
|
2
|
罗茜
|
23070530153
|
3
|
王忠东
|
23070530063
|
4
|
赵军
|
23070530002
|
5
|
许小均
|
23070530160
|
6
|
杨曙光
|
23070530033
|
7
|
马举斌
|
23070530161
|
8
|
董雨池
|
23070530159
|
9
|
杨雪菲
|
23070530132
|
10
|
白培侠
|
23070530010
|
11
|
白一凇
|
23070530146
|
12
|
龙海
|
23070530142
|
13
|
孟思倩
|
23070530026
|
14
|
张新建
|
23070530128
|
15
|
郭永益
|
23070530025
|
16
|
陈伟东
|
23070530097
|
17
|
王春燕
|
23070530123
|
18
|
步荣容
|
23070530009
|
19
|
王静怡
|
23070530120
|
20
|
王晓峰
|
23070530098
|
21
|
赵鹃
|
23070530152
|
22
|
尚元波
|
23070530105
|
23
|
梁仕成
|
23070530058
|
24
|
柴清禄
|
23070530111
|
25
|
向春
|
23070530094
|
26
|
魏绍宁
|
23070530036
|
27
|
赵大飞
|
23070530163
|
28
|
潘玉梅
|
23070530117
|
29
|
杨丽蓉
|
23070530045
|
30
|
何昌碧
|
23070530106
|
31
|
邓琼
|
23070530081
|
32
|
唐晓辉
|
23070530074
|
33
|
陈剑贤
|
23070530048
|
34
|
阎丽
|
23070530084
|
35
|
李晓会
|
23070530119
|
36
|
姚垚安
|
23070530150
|
37
|
向波
|
23070530115
|
38
|
李莉
|
23070530129
|
39
|
魏明
|
23070530085
|
40
|
岳大强
|
23070530164
|
41
|
白旭
|
23070530064
|
42
|
余林骏
|
23070530139
|
43
|
金忠全
|
23070530035
|
44
|
唐才俊
|
23070530054
|
45
|
陈玉安
|
23070530004
|
46
|
邱刚
|
23070530024
|
47
|
李斌
|
23070530087
|
48
|
雷绪成
|
23070530041
|
49
|
马兰
|
23070530073
|
50
|
何钢
|
23070530079
|
51
|
刘思德
|
23070530154
|
52
|
刘蓉
|
23070530124
|
53
|
王毅
|
23070530162
|
54
|
李在斌
|
23070530093
|
55
|
罗永忠
|
23070530071
|
56
|
张建
|
23070530147
|
57
|
杨瑾
|
23070530108
|
58
|
赵志欣
|
23070530069
|
59
|
龙欢
|
23070530021
|
60
|
陈伟
|
23070530057
|
61
|
蒲伊湄
|
23070530027
|
62
|
王靖
|
23070530134
|
63
|
孙永洪
|
23070530022
|
64
|
袁霄
|
23070530149
|
65
|
梁燕
|
23070530023
|
66
|
郭丽萍
|
23070530038
|
67
|
唐怀建
|
23070530109
|
68
|
武贝澄
|
23070530148
|
69
|
钟廷明
|
23070530040
|
70
|
陈兴茂
|
23070530095
|
71
|
潘洪安
|
23070530156
|
72
|
王玉梅
|
23070530043
|
73
|
王晓林
|
23070530037
|
74
|
侯秀琴
|
23070530112
|
75
|
赵蕾
|
23070530065
|
76
|
张宏宇
|
23070530099
|
三、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超链接: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
http://www.lzq.gov.cn/news/show/20230419163849097.html
四、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管局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
|
执法项目类别
|
审核条件
|
审核
依据
|
审核重点
|
审核资料
|
实施
部门
|
1
|
行政
许可
|
1.适用听证的
2.变更、撤回、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
3.其他重大行政许可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2.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行政机关是否告知并提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
|
行政许可卷宗
|
行政许可机构
|
2
|
行政
处罚
|
1.较大数额罚款
2.较大数额没收财产
3.责令停产停业
4.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5.减轻或者免除行政处罚决定
6.其他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执行
|
行政处罚卷宗
|
案件承办机构
|
3
|
行政强制
|
1.查封经营场所、设备设施或者财物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行政强制措施
2.扣押许可证或者执照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行政强制措施
3.其他重大行政强制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
行政强制
报批资料
|
案件承办机构
|
五、分类检查事项目录和“五张清单”
(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
|
|
|
序号
|
权力类型
|
权力名称
|
分类等级
|
|
|
1
|
行政检查
|
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
|
|
|
2
|
行政检查
|
对网络交易行为的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
|
|
|
3
|
行政检查
|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不安全食品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
|
|
|
4
|
行政检查
|
对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的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
|
|
|
5
|
行政检查
|
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
|
|
|
6
|
行政检查
|
对涉嫌专利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
一般检查
|
|
|
7
|
行政检查
|
对水效标识进行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
|
|
|
8
|
行政检查
|
对合同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
一般检查
|
|
|
9
|
行政检查
|
对拍卖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
一般检查
|
|
|
10
|
行政检查
|
对涉嫌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伪基站”设备进行执法检查
|
一般检查
|
|
|
11
|
行政检查
|
对商标(含世界博览会标志、奥林匹克标志、特殊标志)侵权活动场所、有关物品检查
|
一般检查
|
|
|
12
|
行政检查
|
对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
|
|
|
13
|
行政检查
|
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调查
|
一般检查
|
|
|
14
|
行政检查
|
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
|
|
|
15
|
行政检查
|
对传销行为进行查处
|
重点检查
|
|
|
16
|
行政检查
|
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违法交易行为以及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
|
|
|
17
|
行政检查
|
对企业公示信息情况进行抽查
|
一般检查
|
|
|
18
|
行政检查
|
对旅游市场实施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
|
|
|
19
|
行政检查
|
对二手车流通的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
|
|
|
20
|
行政检查
|
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进行检查
|
一般检查
|
|
|
21
|
行政检查
|
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
|
重点检查
|
|
|
22
|
行政检查
|
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含食品相关产品)开展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
|
|
|
23
|
行政检查
|
对棉花、纤维制品、茧丝、毛绒、麻类等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
|
|
|
24
|
行政检查
|
对计量器具及相关计量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
|
|
|
25
|
行政检查
|
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
|
|
|
26
|
行政检查
|
对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
|
|
|
27
|
行政检查
|
对商品条码实施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
|
|
|
28
|
行政检查
|
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
|
|
|
29
|
行政检查
|
对能效标识的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
|
|
|
30
|
行政检查
|
对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样检验
|
重点检查
|
|
|
31
|
行政检查
|
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
|
|
|
32
|
行政检查
|
对为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延伸检查
|
重点检查
|
|
|
33
|
行政检查
|
对药品研制、注册、生产、经营和使用等活动的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
|
|
|
34
|
行政检查
|
对医疗器械研制、注册、备案、生产、经营、使用活动的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
|
|
|
35
|
行政检查
|
对化妆品注册、备案、生产、经营等活动的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
|
|
|
|
|
|
|
|
|
|
|
|
|
|
(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柔性执法“五张清单”
http://gysj.cngy.gov.cn/New/show/20230706152433612.html
六、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等权利,详见相应法律法规。
(二)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
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诉讼
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1070号
(三)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
部门: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股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雪峰街道雪峰村三组曙光街45号(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
投诉电话:0839-3371077
3.行政执法责任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5〕36号)
《四川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川府法〔2005〕24号)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
七、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78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2019〕244号)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的通知(川市监发〔2020〕98号)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四川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四川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2020年第21号)
八、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库(检查对象名录库)、2022年抽查计划
(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2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