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排查。各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和季节气候特点,每月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1次,对校园用电设施、消防设施、疫情防控及宿舍安全等方面,进行“拉网式”排查,不放过任何死角,同时做好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记录。
联合督查。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双联”要求,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辖区各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管理、安全教育等方面开展明查暗访,对辖区学校实行检查全覆盖,发现学校存在基础设施、消防、食品安全、现场管理一般安全隐患245处,暂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集中整改。对学校自查、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校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召开问题整改推进会,并形成整改报告;不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问题,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人、整改措施、资金、整改时限、预案,确保隐患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严防因隐患整改不及时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经过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现已整改安全隐患245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