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优先实现良好开局。建立与涉农部门定期会商机制,协助农业、乡村振兴等行业部门抓实项目储备和筛选,最大限度争取现代农业园区评星奖补、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资金在我区加大投入。2023年已争取到位上级涉农资金1.76亿元,其中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648万元,实现了开局良好。
二是优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土地出让收入支持农业农村资金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农投入之间的统筹衔接,确保财政对农业农村投入持续有效增加。2023年,全区土地出让收入的7%将用于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产发展、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农业农村方面,投入比重较去年提高2个百分点,更好发挥了财政资金统筹整合集聚效应。
三是优先落实预算保障。全面落实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持乡村振兴投入高于考核目标要求。2023年,全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持乡村振兴32个科目预算金额同比增长5.49%,其中本级共安排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23万元,同比增长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