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统筹资产运营。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公司,将联社和基层社经营性资产统一授权资产管理公司运营管理,彻底改变多主体经营资产的局面。出台了《社有资产管理办法》《社有资产租赁办法》等一系列涉及租赁方式选择、租赁价格形成以及规范租赁活动中一些关键环节的制度性文件,对竞租、续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收取、合同格式文本等租赁政策进行了系统化的清晰阐述。
二是统筹财务管理。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将基层单位的会计职能统一由会计核算中心代为履行,各会计脱离各单位隶属关系,保证会计履职的独立性。坚持全口径收支核算和年度经营预决算管理,既核资金用途,又核资金发生事由,真实反映各单位经营管理和运行状况。成立全系统集中收付中心,将基层供销社、社有企业所有收支纳入监管账户集中管理。实行收支分离,所有收入实行银行转账或扫码收付,所有支出通过网上银行办理,严格管控现金收支。严格规范资金申报审核流程,确保资金的申报审核和银行的支付相互映证。
三是统筹人员使用。成立内部劳务公司,全面清理基层供销社、社属企业现有在岗人员,在满足岗位需求的前提下,富余人员由联社根据全系统为农服务业务发展需要和个人特点统筹调配使用。全系统劳动人事关系统一由供销社系统内部劳务公司负责管理,按劳务派遣方式解决各单位用人,统一管理后各单位不再承担劳动人事工作,确保了全系统人事劳动管理工作专业化、规范化、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