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搭“共享台”,激活“信息互通池”。借助“互联网+政府采购”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互通共享采购信息公告、政策办理流程、项目中标(成交)通知等信息,主动为企业答疑解惑,打通普惠金融“最后一公里”,最大程度实现“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二是兜“保障底”,激活“付款比例池”。通过提高政府采购合同预付款比例牢牢为企业兜底保障,在采购文件中落实合同预付款比例,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50%。
三是降“准入槛”,激活“参与成本池”。通过以政府采购合同和项目财政预算资金保证的形式,让银行放心放贷,极大程度降低了企业融资门槛;同时,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禁止收取无法律依据的其他保证金,让企业零成本参与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