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资源普查挖掘,分级建立遗产名录。持续开展农村生产生活遗产资源普查挖掘,摸清农村生产生活遗产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民间传人、发展现状等情况,建立完善档案资料。对所有现存的农村生产生活遗产及传承人进行详细登记,建立乡(镇)级遗产名录。对生产生活遗产名录进行核实和调查,筛选优秀的建立区级名录库,推选申报市、省级名录。
(二)发挥传承基地作用,扩大遗产传承队伍。挖掘一批具备传承基础、生产规模、有发展前景、有助于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的农村生产生活遗产项目,支持传承和创新传统技艺,通过建立工场、作坊及博物馆等多种方式建立传承基地,实现活态保护与传承。鼓励技艺精湛、符合条件的中青年传承人进入传承人队伍,形成合理梯队。
(三)开展项目宣传推广,提升遗产品牌价值。充分利用中国农民丰收节等节庆活动或重大庆典日,组织做好农村生产生活遗产项目的宣传展示展演活动。鼓励农村生产生活遗产与文化创意相结合,举办体现传统文化、符合现代生活方式和消费需求的文化、购物活动。持续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行宣传推介,积极组织并参与各级各相关部门举办的农村生产生活遗产宣传推介和展示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