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11月4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环卫中心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常规巡察。2023年3月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环卫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
针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中心党组逐项研究讨论,认真进行梳理,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深入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成立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督促,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制定了《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党组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中共广元市利州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把巡察反馈的问题细化分解为3方面9个小类17项具体整改任务,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方案做到了问题、建议、措施“三对应”,问题整改“全覆盖”。截至目前,针对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17项具体整改任务,已通过立行立改、制度整改、长期坚持等措施整改到位12个,需持续整改5个。
下一步,区环卫中心党组将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扛在肩上、一抓到底、不停顿、不放松,持之以恒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严防问题反弹。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坚决把整改落实到位;对建章立制、长期坚持的内容,从严落实,紧抓不懈,不断放大和延续巡察震慑效应,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