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压实监管责任。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总要求,压实14个乡镇(街道)、11个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辖区企业市场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开展矿山、燃气、烟花爆竹等隐患排查和风险辨识工作,督促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2)严格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能,重点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水上交通及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执法力量300余人次,抽查检查企业261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2个,罚款1.5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完毕。
(3)加强安全培训。邀请安全专家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2次,帮扶指导4家重点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160余项,培训安全管理人员330余人次,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力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化、实化、具体化,实现企业安全监管由被动接受向主动加强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