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把报表审核关,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坚持“严把质量”与“应统尽统”相结合,规范入库审核资料,提高审批通过率。严守“四条红线”,报表期间做到“即报、即审、即验”,加强数据异常波动企业查询及原始凭证资料审核,做好数据横纵向对比,发现数据问题立即核实修改。报表期结束后,对指标增幅异常企业加大核查力度,杜绝数据瞒报、多报、错报等问题发生,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二是严把数据质量关,加强统计法治建设。牢牢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充分利用专题调查研究、统计工作人员入企指导、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等开展“送法入企”,对统计制度所涉及的重点指标及其填报方法进行解读和说明,规范统计基础台账设置,有效防范统计造假,纵深推进依法治统管统,坚决维护统计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
三是严把统计服务关,强化统计监测预警。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项目的跟踪监测,在常规经济运行分析基础上,围绕关注热点,加强预警分析和专题调研,充分发挥数库智库作用。对短板弱项指标早预警早报告,积极争取工作的主动性、超前性,全面绘好统计“晴雨表”。